第一节 税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税务机构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347-348
摘要: 利津县税务局设人秘股、计会股、税政股、稽征股。下属利城、盐窝、陈庄、罗镇、北岭、集贤、汀河、虎滩、王庄、店子、北宋、明集、南宋、刁口等14个税务所。税务局分开,分别设立利津县国家税务局和利津县地方税务局(简称国税局、地税局)。
关键词: 税务 国家税务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利津县税务局设人秘股、计会股、税政股、稽征股。下属利城、盐窝、陈庄、罗镇、北岭、集贤、汀河、虎滩、王庄、店子、北宋、明集、南宋、刁口等14个税务所。是年9月,增设傅窝、大赵、前刘税务所,达到一乡一所。1987年成立稽查队,1988年设立监察股和征收管理股,县直稽查组更名县直稽征处。1990年12月成立税务局工会。1992年人事秘书股和办公室分设,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1993年,县税务局内设9个股室,下属18个基层征收单位,干部职工156人。
  1994年7月,税务局分开,分别设立利津县国家税务局和利津县地方税务局(简称国税局、地税局)。
  国税局
  1994年国税局分设之初,内设办公室、计财股、税管股、征收管理股、个体税收管理股、人事股、政工室、监察室、稽查分局。下属直属征收分局、涉外征收分局和17个乡镇国税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4人。
  1996年8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撤销17个乡镇国税所,合并为直属征收分局、王庄分局、店子分局、北岭分局、陈庄分局、罗镇分局。1997年7月,王庄分局并入北岭分局,罗镇分局并入陈庄分局。1998年4月撤销个体税收管理股,人事股与监察室合署。2001年4月,计财股更名为计划征收局;税管股、征管股分别更名为税管科、征管科;人事股、监察室、政工室合并称人事教育科;新成立税收评估科、信息中心(事业单位);直属征收分局更名为城区管理分局,涉外征收分局并入城区管理分局;店子分局更名为北宋管理分局;北岭、陈庄分局改称北岭管理分局、陈庄管理分局。2002年底,国税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管科、税管科、税收评估科、稽查局、计划征收局和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下属城区、北宋、北岭、陈庄等4个管理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75人。
  国税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地方各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简称“两金”)、教育费附加。其后征收范围逐步调整,2002年,征收范围为: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地税局
  利津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7月设立,为正科级行政机构,列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内设办公室、监察股、计会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下属税务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和17个乡镇税务所。全系统干部职工60人。其后,随着全县区划调整、基层税务所相应调整合并。至2002年年底,地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股、征管股、计会股、监察室;下属税务稽查分局、直属征收分局和利津镇、北宋、盐窝、陈庄、汀罗等5个基层管理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77人。
  地税局征收范围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等,共13种税。其后,随着国家税制改革,地税局征收范围略有调整。至2002年,征收范围调整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共17种税。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