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烟草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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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烟草市场管理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2
页码: 315-316
摘要: 1986年起,县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条例》,联合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卷烟市场实行监管,每年都开展1—2次集中活动,打击无证批发、无证运输、无证经营和经销假冒、走私卷烟、从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行为。烟草部门组织稽查人员,对全县12个重点集市和烟草经营户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审批和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购证。1992年,《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后,及时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的烟草专卖意识。同年,设立县检察院驻烟草公司检察室,进一步加强检查稽查力度,全县烟草市场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年内,查获长途贩运香烟车辆7部,查扣各种卷烟1.8万条,烟叶4200公斤。1997年,成立县公安局驻烟草公司治安办公室。翌年成立烟草专卖稽查大队。2001年,又成立5个稽查中队,每个稽查队都配4名专职人员和一部稽查车。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清查、设卡堵截,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等形式,打击香烟走私及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整顿烟草市场。1986-2002年,累计查处各类烟草案件3380件,查扣卷烟38.9万余条,罚没款额62万余元,全县烟草市场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关键词: 市场管理 烟草专卖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起,县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条例》,联合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卷烟市场实行监管,每年都开展1—2次集中活动,打击无证批发、无证运输、无证经营和经销假冒、走私卷烟、从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行为。烟草部门组织稽查人员,对全县12个重点集市和烟草经营户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审批和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购证。
  1992年,《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后,及时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的烟草专卖意识。同年,设立县检察院驻烟草公司检察室,进一步加强检查稽查力度,全县烟草市场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年内,查获长途贩运香烟车辆7部,查扣各种卷烟1.8万条,烟叶4200公斤。1997年,成立县公安局驻烟草公司治安办公室。翌年成立烟草专卖稽查大队。2001年,又成立5个稽查中队,每个稽查队都配4名专职人员和一部稽查车。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清查、设卡堵截,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等形式,打击香烟走私及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整顿烟草市场。
  1986-2002年,累计查处各类烟草案件3380件,查扣卷烟38.9万余条,罚没款额62万余元,全县烟草市场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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