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卤水产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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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卤水产销
分类号: TS392
页数: 1
页码: 275
摘要: 本文描述了卤水是原盐生产的半产品,既可用来生产原盐。以及1981-2002年卤水的产销量。
关键词: 卤水产销 卤水工业 利津县

内容

卤水是原盐生产的半产品,既可用来生产原盐,也可他用,1981年盐场始向油田采油厂供应卤水(压井用),并逐渐占领黄河以北的油田市场,1985年售卤量20万立方米。1998年,县盐务局投资60万元,建设氯化镁厂,生产液体氯化镁(比重1.35的高度卤水),当年投产,生产1500立方米全部销售给河口油田井下作业公司。1999年6月,县盐务局按照国家关于液体盐(卤水)按行政区划由当地盐业公司统一经营的有关规定,把卤水纳入计划管理。随之失去了河口区、垦利县境内的油田市场,卤水供应量下降,2001年供应卤水15万立方米。同年生产氯化镁3000立方米,全部售出。2002年销售卤水12.2万方,销售氯化镁5000吨。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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