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95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劳动人事管理 |
分类号: | F241.32 |
页数: | 2 |
页码: | 261-262 |
摘要: | 企业在编干部职工退休、离休均按国家规定报主管部门呈请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执行。对企业职工文化知识、业务技术培训等,企业均可自主决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按国家规定条件,由企业报请县管理部门评定,由企业决定是否聘用。 |
关键词: | 企业管理 劳动局 利津县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