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937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
分类号: | F4 |
页数: | 5 |
页码: | 247-251 |
摘要: | 1985年7月,成立利津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结合利津实际,制定出台《利津县经济体制改革试行方案》,逐步扩大企业干部管理权、生产经营自主权、机构设置权、人事劳动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1985年9月,县政府在县农机厂和县砖瓦窑厂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点,1986年在全县推行,至1987年底,全县有16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终结审计制,其中,国营企业12家,集体企业4家。之后,全县进行三次大的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即:1987年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1994年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1998年后多种形式并举的产权制度改革。 |
关键词: | 工业经济 工业企业 利津县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