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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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1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综合治理
分类号: X505
页数: 2
页码: 236
摘要: 本文描述了水土保持工程,防潮工程,防潮坝标准是:防护一般潮水位,比1938年潮水位超高0.9米,坝顶高程(黄海)4.6米,顶宽5.0米,内外坡均为1:4。总计完成土方26.93万立方米,投资215.44万元。该工程有效地抵御和防止潮水危害,保护了油田和地方的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 综合治理 土地利用 利津县

内容

水土保持工程
  利津县土地利用面积1033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1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5%。1986年后,特别是“九五”期间,全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实施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平方公里,有效地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
  1991年,实施褚官河上游风沙治理工程。褚官河上游受风沙危害严重,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风沙区按沟渠路林统一规划,搞水土保持工程。新挖干渠2条,长7.5公里;支渠14条,长22.5公里;支沟5条,长14.5公里。修建配套建筑物30座,其中过褚官河渡槽1座,生产桥、涵洞29座,土地全部整平。在保证粮食作物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带、林网及果园,防止水土流失。总计在褚官河风沙区内发展林带900亩,农田林网768亩,修复生产路40公里,投资17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00万元,地方投资700万元,村级自筹350万元。
  2000年,实施沾利河小流域王庄风沙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位于利津镇北部,东起滨港路,西至沙区片林界,北至明王路,南至扈家滩村地界。南北长均4000米,东西宽均3225米,土地面积12.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该工程总投资211.99万元。从年初实施,至年终结束。总计完成开发面积10平方公里,成片水土保持林260亩,农田林网450亩,经济林3000亩,整地治土110亩,开挖修整各级沟渠199条,长125.8公里,修建各级配套建筑物81座,修复路109条,总长82公里。增加耕地3300亩,改善中低产田5500亩,区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率80%,风沙区宜草宜林覆盖率60%以上。形成了集治理、开发、防护于一体的完整水土保持防护体系。
  2001-2002年,全县完成农田基本建设5200亩,种植经济林600亩,水土保持林240亩,农田防护林324亩,整修道路8公里,开挖排灌支沟渠9公里,完成土石方90万立方米,投工40万个,年均投资350万元。
  防潮工程
  利津县地处沿海,历史上曾多次受到海潮侵袭,不同程度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73年,修建草桥沟至刁口段的防潮坝,全长20余公里。1993年,对防潮坝进行复修。主要有两段:一段从养殖公司扬水站起,至刁口乡政府南柏油路止,全长14.29公里,由油田修复。,另一段从老刁口码头起至防潮坝7+000桩号止,全长9.1公里,由利津县修复。
  防潮坝标准是:防护一般潮水位,比1938年潮水位超高0.9米,坝顶高程(黄海)4.6米,顶宽5.0米,内外坡均为1:4。总计完成土方26.93万立方米,投资215.44万元。该工程有效地抵御和防止潮水危害,保护了油田和地方的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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