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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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8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家审计
分类号: F239.2
页数: 4
页码: 186-189
摘要: 本节描述了财政审计,金融保险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贸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环境保护资金审计,外资审计,社保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业交通审计。
关键词: 审计监督 审计局 利津县

内容

财政审计
  1984-2002年,共对全县乡镇的财政决算审计32项(次),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261.3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的346.5万元,指明要求纠正的1914.8万元。针对存在的违控购置商品、漏缴税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格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针对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乡镇管好用好预算内外资金。
  1996年开始,每年第一季度对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至2002年,共审计单位99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249.08万元,其中处理处罚970万元,指明要求纠正3279.08万元。
  金融保险审计
  1991年,县审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利津县支行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1990年度的会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有问题资金67万元,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定性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约束机制等建议6条。1992年,对中国人民银行利津分行1991年度会计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72万元,全部按财经法规作相应处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条。
  行政事业审计
  1984-2002年,对188个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35.72万元,应上缴财政39.82万元,罚款11万元。其间进行如下专项审计:
  1991年,对公安系统1990年度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52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36万元,已上缴财政5.36万元。并对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
  1992年春,县审计、监察、计生、财政4部门对16个乡镇(不含刁口)计划外生育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多数乡镇对此项收费管理使用得当,但也有个别乡镇存在借支、挪用、乱发补助等问题。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60万元。县审计局帮助追回部分被挤占挪用的款项,并按山东省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收缴县财政专户管理43万元,保证了计划外生育费专款专用。
  1998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在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县审计局组织19名工作人员,分成5个审计组,对撤并的9个乡镇进行专项审计。共审计预算内、预算外帐174套,共审计核实债权债务8475户,总额2.65亿元,其中收回滞留个人手中公款4.67万元,收回个人借款10.94万元,收回其他资金26.33万元。
  经贸审计
  1989一1995年,先后对利津县外贸公司、物资总公司、物资配套公司等16户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合规和效益情况。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655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的14万元,指明要求纠正的5641万元。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24条审计意见和建议。1992年3月,根据省、市安排,对县外贸公司超亏挂帐消化情况、存在潜亏情况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查明1989一1990年两年合计超亏挂帐79.6万元,各项潜亏合计45万元,加上1989年和1992年第一季度帐面亏损130万元,共计175万元。针对此种情况,帮助企业分析经营造成的亏损和影响,提出8条建议4条措施。1989一1992年,对64户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审计。核实承包企业主要承包指标完成情况,为县政府与承包单位兑现奖惩提供依据。此项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59.5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95.2万元。针对审查出的问题,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12条,向企业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51条次。
  1990一1993年,对部分企业展开经济效益审计。共审计企业48个,审计重点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保值和增值情况。通过审计,查出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分别提出综合性意见和建议,并派员调整帐务,督促改善管理,促进企业增加效益806万元。
  1989-1993年,开展行业审计。先后对棉麻公司、医药公司等7户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合法、合规和效益情况,检查有无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损害消费者及农民利益的行为,并对3个棉花加工厂及所属8个棉花收购站执行国家棉花收购政策等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以及政策规定,效益真实,并足额上缴企业所得税。但个别企业存在销货回扣、欠缴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并提出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90-1993年,先后对21个单位的自筹资金进行审计。对资金达不到开工条件的,不办理开工手续。通过审计,规范建筑秩序,制止建筑行业不正之风。
  1991-1997年,对53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核减工程造价887.4万元,依法追回建筑部门的非法所得,帮助建设单位节约基建投资,避免其经济损失,同时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制止建筑行业的不正之风。其间,1991年,县审计、计划部门对1990年度竣工和1991年度新开工的21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突破基本建设计划规模进行计划外建设,超计划建筑工程面积4768平方米;改变计划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超投资190.23万元;欠缴建筑税的问题较为普遍,共欠缴税额47.03万元。针对上述问题,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理。1996年,对市政工程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总额1842.5万元,查出建筑施工企业高套定额、高估冒算金额194.4万元,依据财经法规进行处理。
  农业资金审计
  1991年,对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此项审计涉及11个乡镇和4个县直主管部门,发现乡镇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挪用开发资金等问题。针对具体情况,帮助5个乡镇设立帐目和财务管理制度,追回挪用资金56万元,保证农业开发资金专款专用。
  1992年,对全县1989、1990两个年度农业发展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在征收环节上存有不同程度的漏征、欠缴和应征未征问题,在资金使用环节上存在垫支挪用现象,分别按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处理。
  环境保护资金审计
  1994年5月,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对县环保局1993年至1994年5月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其间,累计收入82.48万元,支出84.7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项收费及罚没收入基本合规合法,所收排污费及罚没收入能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使用收据符合规定,对上级拨入的各项专款能较好的做到专户储存和专款专用。对查出的漏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7个方面的问题,给与5780.92元的罚款,并针对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3条建议。
  1999年9月,对县环保局1997和1998年度的环保资金进行审计组调查。结果表明:县环保局所征排污费收入都如数上缴各级国库,不存在拖欠、截留、隐瞒、坐支的情况,征收票据规范,但存有协商收费和收油田排污企业援助款及坐支援助款的问题及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2条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
  外资审计
  1996年5月,根据国际红十字会救灾援助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对利津县红十字会接受国际红十字会等援助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没有发现损坏丢失、闲置浪费、截留、挪用和变卖等问题。在管理方面存在没有建帐和进行会计核算,督促其补充建帐进行会计核算。‘ .1994年11月,根据省审计厅《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审计和调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县第一家合资企业一一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调查。公司投产以来,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到位,甲方外贸公司实际出资56万元,不到位资金483万元,仅此一项造成企业投资贷款增加,年多支付利息达50万元;原材料不足,产品生产达不到设计能力,形成固定费用高,资金利润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2条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尽快扭转局面,转亏为盈。
  社保资金审计
  1996年4月,对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劳动服务公司分别管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劳动保险事业处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264.45万元用于职工活动中心等固定资产购建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1998年5月,对人事、劳动、 民政部门1996、1997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此次调查涉及3部门的4个单位,审计调查资金总额8674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41万元。经审计调查,1996、1997年度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总收入3520万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计征。除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处无欠征基金外,其余各部门存在欠征基金问题,两年度欠征基金10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企业效益低,职工下岗逐年增多,部分企业及个人无能力承担保费;部分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群众保险意识低。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提出3条建议,使基金能够及时足额征收与合理使用。
  1998年9月,对县民政局1998年接收的救灾款物进行审计。针对救灾专款没有设置专门帐目进行核算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9年6月,对利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199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挤占挪用部分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指令限期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经济责任审计
  1993-2002年,对17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350.8万元。审计后晋升1人、降职使用1人,受纪律处分1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人,转任调任173人。查处问题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2万元,私设小金库5万元,偷漏税款6.21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储存资金120.4万元,坐支应上解县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款6万元等。针对以上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管理等建议和意见。
  1995一1999年,对9户企业负责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净资产损失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63万元、其它损失43万元;挪用资金11150元,侵占国库券利息1000元;业务员长期占用公款59971.40元,存货盘亏13.8万元;拖欠税款151656.15元;漏交所得税60718.92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0000元;并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健全、帐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27条内部管理建议和意见。
  1995-2002年,对乡镇的35个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6168万元。在离任审计中,查出较大的经济案件2起,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多万元。
  工业交通审计
  1990年,对5户工交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核实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主要问题是:企业欠缴投资方向调节税41万元,漏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4万元,教育费附加3.9万元,违控购置轿车等。针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1991年春,根据省审计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和潜亏情况审计调查的通知》精神,对两户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和潜亏原因进行审计调查。经查,两户企业累计亏损525.7万元,均临资不抵债边缘。针对潜亏情况和效益下降原因,提出10条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县政府作专门汇报。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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