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执法与物价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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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8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价格执法与物价监督
分类号: F014.31
页数: 3
页码: 184-186
摘要: 本文描述了价格执法与物价监督,物价检查以教育为主,积极发挥价格监管职能,创新价格监管理念,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促进价格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价费环境。
关键词: 价格制度 利津县 物价局

内容

1986年,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节庆期间,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对彩电、冰箱等耐用紧俏高档商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收费标准进行专项检查。一年一度的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乱涨价、变相涨价等违纪行为。物价检查以教育为主,仅处理违价案件2起,没收非法所得1584元。
  1987年,成立县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站,办公室设在县工会,配有职工物价监督员5名,重点负责县城驻地的价格监督。除进行日常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和年度物价大检查外,对物资供销行业的生产资料及石油产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行为。年内检查231个单位,查处违价案件66起,没收违价非法所得51825元,罚款20200元。
  1988年,市场物价上涨过快,一度刮起抢购风,物价检查监督工作力度加大。春节前后,进行节日市场物价检查,共检查肉、蛋、菜、食盐、火柴、烟、酒等20余种商品。春耕时期,对化肥、农药、农膜、汽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专项检查,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对国家放开的13种名烟名酒和调整部分烟酒价格进行检查,纠正核价不准和漏调价现象。八、九月份,重点查处生活必需品乱涨价行为,平息抢购风。第四季度,四种主要副食品价格放开后,80%的商品搭车、变相涨价,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价格暴涨。全县开展以物价检查为主的物价财税大检查,落实提价审报制度。年度物价大检查查出违价行为388起,没收非法所得37869.38元,罚款7304.32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
  1989年,聘请义务物价检查员,设立价格举报箱,加强物价社会监督。对全县生产资料销售价格及棉花收购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36起,没收非法收入22.1万元,罚款2700元,退还用户19.01万元。
  1990年,开展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保证农资专营后有关价格政策的正确执行。首次对客运票价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个体营运户漫天要价、乱涨价行为,责令退还多收票价款。夏季,对全县17个粮所及面粉厂、饲料厂进行全面物价检查。对全县18个农电所及供电股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行业检查;开展年度物价大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9起,没收非法所得107624元,罚款3035元;建立收费年审制度,对全县所有收费单位进行全面审验,共审验收费单位251个,审出违价单位19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个,为制止“三乱”打下良好的基础。
  1991年,对全县专营化肥、农药、柴油、农地膜、农业机械的23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出违价金额26万元,上缴入库18.14万元;11月至年底,进行财税物价大检查,抽查28个单位,查出违纪单位12个,占抽查总数的42%,违价金额1.72万元;结合“治理三乱”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查出乱收费金额77万元。
  1992年春季,组织生产资料大检查,帮助38个单位建帐立制;年末,进行财税物价大检查,全县共检查4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77.86万元,没收非法收入1.6万元。
  1993年,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对医疗、邮电、农机、土地、民政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对国家计委、财政部第一批废止的75项收费、第二批废止的68项收费,省政府第一批废止的61项收费进行清理检查。废止6个涉农负担文件,取消涉农收费12项,年内减轻农民负担约159万元。
  1994年,以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为重点,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新公布举报电话,在各工商所设立价格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全年共开展4项大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6起,查处违价金额82.39万元。
  1995年,以整顿流通领域价格秩序为重点,继续抑制通货膨胀,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对全县农民反映强烈的化肥价格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化肥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价格执行情况,先后检查25个单位,查出违价单位20个,违价金额45006元,没收非法收入25439.32元。对县属粮食行业全面检查,先后检查18处粮食经营单位,对违犯国家价格的违纪单位,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收入15349元。开展行政事业收费检查和以反暴利为重点的市场价格检查。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6起,经济处罚4.73万元。
  1996年,以继续抑制市场物价过度上涨为重点,进行物价和收费检查;继续开展财税物价大检查。年内,成立“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站”和“职工物价监督站”,建立价格社会管理体系。
  1997年,调整和整顿成品油、药品、邮电、电力、化肥、粮食等价格;遏制农村电费高、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现象;调整自来水价格;对县城驻地48家理发业户进行调查,统一收费价格标准,监制价目表;开展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哄抬物价等违价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强化价格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1部、举报箱5个,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来访案件。
  1998年,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主线整顿价格秩序,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并对药品、农村电价和粮食收购等做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起,各类商品收费违纪额378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406042元,退还用户6.5万元;受理价格举报25起,查处回复率100%。
  1999年,对全县的交通收费、移动电信资费、供电价格、药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进行收支两条线检查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执法大检查;对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受理教育、工商、卫生防疫、电业、城建等22起价格举报案件。
  2000年,对全县电价、成品油价格、药品价格进行检查;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安收费和“收支两条线”进行检查。受理涉及中小学、工商、医药、自来水等价格举报12起。同时开展明码标价活动。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国家计委“二十条”创建标准,顺利通过省验收,县物价局被评为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
  2001年,按照统一要求,检查城建、土地收费;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对农村电价、农网改造收费和收支两条线进行重点检查。4月25日全县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完善价格举报值班登记、查处、反馈等一整套工作程序。年内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起,查处乱涨价、乱收费金额4.8万元。
  2002年,对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之后开展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收费专项检查;对国家关于停收供(配)电工程贴费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市所检查工商收费。为加强全县的软环境治理,服务于招商引资,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涉企收费和全县招商引资及个体私营企业优惠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第四季度,对全县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涉农价格、收费及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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