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统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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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81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统计监督
分类号: C829.23
页数: 1
页码: 165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全县开展宣传活动,强化统计法制观念。
关键词: 利津县 统计管理 统计局

内容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全县开展宣传活动,强化统计法制观念。1989年,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分为宣传动员、自查、抽查、总结处理四个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听取8个经济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组织人员抽查乡镇及县直单位19个。
  1991年,全省开展以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利津县对乡镇统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
  1993年12月,宣传贯彻《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发放宣传材料850余份。
  1994年6月,开展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200余份,重点检查20多个单位。
  1995年5月,对3个乡镇的12个企业进行检查,处罚违法单位1个。
  1996年7月,以新统计法的修正实施为契机,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抽查6个单位,处罚违法单位4个。
  1997年,抽查23个单位,通报批评2个、经济处罚7个单位。
  1998年开展普法宣传日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两办”中办发[1998]7号文件为重点,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全年共检查28个单位,对5个违法单位通报批评,7个严重违法单位经济处罚。
  1999年抽查13个单位,通报批评1个、经济处罚5个单位。
  2000年8月2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发布实施为契机,开展统计普法和执法检查活动,并分发统计“三五”普法材料260套。
  2001年6月开展对统计法和国务院“两办”《通知》贯彻情况大检查,抽查23个单位,对6个严重违法单位处以罚款。
  2002年,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并继续做好统计管理登记工作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实行两证管理。全年检查77个单位。年内,根据省政府“提速工程”的要求,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实施重点审核,把县政府对乡镇督查考核的统计指标列入重点管理;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对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统计指标,实行总量速度双控制;实施统计监督权力,从源头数据、分级管理、数据上报等方面,全方位实施统计监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数据指标准确可靠。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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