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73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管理 |
分类号: | C912 |
页数: | 3 |
页码: | 89-91 |
摘要: | 本节讲述了利津县计划生育管理,生育政策1986年,全县推行“间隔式”二胎生育政策,即农村夫妇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女孩,间隔5年以上,年龄达到30周岁,由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计生办审核,报县计生委办理《生育证》手续后,可生育二胎。 利津县突出抓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在实施人口计划管理过程中,实行目标责任制,1989年开始,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党政一把手身上。通过逐级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抓好人口控制目标的落实。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 利津县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