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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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王道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61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村规民约
分类号: D035
页数: 8
页码: 131-136
摘要: 村规民约的包含总则、村民组织、村务管理、村精神文明建设、附则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民政工作 行政管理 行政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确保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联系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代表反复讨论修改,民主制定。
  第三条本村实行民主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行为的规范,无论干部、党员、群众,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镇政府的指导和党支部的领导。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职责:
  (一)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完成镇政府布置的行政、财税、经济等工作任务。
  (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村民义务。
  (五)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的生产服务协调工作,搞好产业化调整,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六)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做好优待、抚恤、救灾、救济、殡葬火化、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八)带领群众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周星期六晚上为学习日,由党支部统一组织,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会议制度。村委会每周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为适应当前村级工作实际完善村级工作制度、推行以召开决策听证会、村务评议会、茅盾协调会的三会制度,其具体要求是:
  1、决策听证会
  (1)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决定于每季度第一月的8日,遇重大事项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包村干部、计生协会理事会成员、计划生育和村民自治监督小组成员、全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老干部等。
  (3)听证会主要内容: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公益事业建设、村庄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开支、两工使用及其他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4)组织形式:由村两委组织召开,要依据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储需决策办理的事项,在征得大多数与会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再征求村民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村务评议会
  (1)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最后一个月的28日。、
  (2)参加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理财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计生协会理事会成员、计划生育和村民自治监督小组成员、包村干部、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老干部等。
  (3)评议内容:本季度决策听证会决定重大事项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本季度村内政务、财务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还有其他事项。
  (4)组织形式:由村“两委”组织召开,将本季度决策听证会上已决定事项完成情况、政务办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向参会人员汇报,接受群众质询,答复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对村两委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3、矛盾协调会
  依托村调解委员会成立矛盾协调会,由村“两委”根据矛盾产生的具体情况召集当事双方共同召开,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进行调解。
  (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责任制,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实行村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引咎辞职制度。
  (四)村务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分工级工资补助、财务收支、两工使用、农用物资分配、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优抚政策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会议的形式,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或广播演讲。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组织,下设民事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财政经济各委员会,各负其责,共同搞好本村各项工作和事业。
  第二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条村民会议由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使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每20户选举产生一名。
  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撤换和补选。
  第十一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召集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村民会议的职权:
  (一)选举村民委员会,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
  (二)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通过村的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四)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五)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六)监督审查村财务,包括本年收入预算和上年收支结算。
  (七)监督土地承包款、两工的使用和机、电、水及其他集体物资的管理、使用和宅基地的安排。
  (八)否决和修改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
  第十三条村民会议的职权除第十二条(一)、(二)(三)外,其余皆可由村民代表代行。
  第三节村民小组
  第十四条本村的原十六个小队划分为六个片,每片设片长一人,由本组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村民片长职责:
  (一)负责召集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工作。
  (二)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四节村民
  第十六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享有并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力。
  (一) 维护村两委的领导,自觉维护和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
  (三)享有本村举办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公益事业提供的一切服务。
  (四)积极参加村内组织一切活动,对村干部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五) 按时完成村为分配的各项任务、缴纳各种税收、水电费、共同生产费及社会公益事业费用等。
  (六)按时完成镇政府的劳动积累工和本村的劳动义务工制度。
  (七)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邪教组织。
  (八)维护社会治安,使计划生育和村民自治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第十七条本村村民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今后村里将对其不进行提供一服务。
  (一)不及时交纳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公益事业费的(包括修路集资、教育集资、村公益性设施维修费等)。
  (二)不交纳村组织的各项生产费用的(生活用水费、各项承包费及各项水利建设费等)。
  (三)不执行协调村内各项工作的(村庄规划、街道卫生清理、各项水利建设等)。
  (四)不按时归还村内欠款的。
  不享受村里有关政策服务。
  第五节村干部
  第十八条村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上级的政策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
  (三)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村民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时刻保持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吃请不受礼。敢于同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在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建议、意见和监督。
  (七)维护集体利益,不拉帮结派,工作积极主动,搞好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协作。
  (八)积极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以上八条既是村干部的行为准则,也是每位村干部向村民提出的承诺。
  第三章村务管理
  第一节农村两工
  第十九条:按照当前费改税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安排的农村两工数量,掌握政策标准,按时完成上级和村安排的建设用工任务。对不按时完成上级和村安排的建设用工任务、不按规定出工的,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其每个工日收取15-2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交纳。
  第二节土地管理
  第二十条:本村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等,都归村民集体所有,村要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一条:土地在承包期内,要按国家政策规定和承包合同的规定使用土地,积极配合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投入,提高地力,严禁在承包土地内挖土、盖房,建设或私自将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
  第三节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适应当前农村形势发展,推行农村财务代理制,村设报账员共同负责村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村报账员要严格执行上级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将全村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掌握好,促进农村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四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振兴民营经济
  第二十四条:进一步加强村办企业的管理,按照村、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坚固的原则,合理确定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
  第二十五条:凡是个户和多户联办发展民营企业由村委负责提供场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服务,并帮助解决技术、信息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若资金不足,村委会可帮助协调解决资金问题。
  第四章村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村风、治安
  第二十六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十七条:搞好公共卫生,维护村容、村貌,不随地倒垃圾、秽物,不准在公路上及两侧打场、晒粮、堆放柴草、建筑材料和栓牲口。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对违反本条规定的收取50-1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村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调解、帮教、普法、巡逻五支队伍,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加强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计划生育
  第三十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村民要认真执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的规定,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高人口素质。
  第三十一条:村民有享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随规定的权力,有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生育手续,做到依法生育子女。
  第三十三条:村委会认真抓好村民自治、优质服务,落实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第三十四条:认真搞好落实《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表现情况,一尸一档,一人一表,定期存档,专人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为确保本章程的实施,成立由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村委会主任兼任小组长,具体负责检查、监督章程的落实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丁庄镇王道村村民委员会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知识出处

王道村志

《王道村志》

王道村有着悠久的历史。自明朝洪武二年先祖来此立村,至今已有636年。先辈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耕耘着这片挚爱的热土,养育了一代代优秀子孙,谱写了一首首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王道村有着光荣的传统美德,是一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现全村5个姓氏5个家族,在不同的年代,因不同的原因聚居于此,不论人村先后、宗族大小,皆能尊老爱幼、睦邻友居,同舟共济,共同维护王道村大家庭的利益,表现出强大的凝聚力、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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