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王道村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61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人民代表 |
分类号: | D035 |
页数: | 2 |
页码: | 125-126 |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县、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步骤是:首先,组织选民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学习县、镇关于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发送选民证,划分选区,提名推荐候选人,再组织酝酿协商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在此基础上,召开选民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行选举,张榜公布选举结果。整个选举过程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法定程序、法定时间,在镇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宪法》赋予选民的权力进行。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出席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以行政村为一个选区选举产生,每三年一次换届选举。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行政管理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