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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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3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2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1984年9月20—22日,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胜利饭店会议室举行。本届代表125名,出席124名。列席人员16名。区委书记闻祥德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和审议李献军关于东营区的筹建及今后工作的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关键词: 人民代表 会议 东营区

内容

1984年9月20—22日,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胜利饭店会议室举行。本届代表125名,出席124名。列席人员16名。区委书记闻祥德致开幕词。大会听取和审议李献军关于东营区的筹建及今后工作的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选举戚其茂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明迪环、华丽清(女)为副主任,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选择李献军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岐泉、刘洪武为副区长;袁法长为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阔伟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5年4月22~24日,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福利公司会议室召开。代表125名,列席人员2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李献军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并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戚其茂关于区人大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李学忠关于东营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东营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财政局长黎渭海关于东营区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东营区1985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主任戚其茂关于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并通过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听取和审议袁法长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和阔伟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并通过关于《东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增补李洪亮、盖其峰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增选赵立祥为副区长。
  1986年4月16~18日,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福利公司会议室召开。代表125名,列席人员38名。会议先后审议和通过张岐泉副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关于东营区一九八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关于东营区一九八五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六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东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东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所提出的今年的各项任务和奋斗目标,是符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和中共中央[1986]1号文件精神的,也是符合本区实际情况的。会议号召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不骄不躁,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创造性的劳动,发扬愚公精神,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继续攀登新的高峰,确保国民经济计划的胜利完成。1986年,是执行“七五”计划的第一年,是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认真开展人大工作。保证和推动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东营区人大志

《东营区人大志》

出版者:东营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出版地:2007

本书上限原则上自1984东营区建立,下限至2007年3月,采用述、记、图、志、表、录等体裁,记述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展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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