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区财字[1990]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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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339
颗粒名称: 关于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区财字[1990]第6号)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3
页码: 284-286
摘要: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使财务会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财会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年终根据得分多少,评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扬。特制定“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附: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各国营企业: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使财务会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财会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年终根据得分多少,评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扬。特制定“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附: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东营区财政局
  1990年4月5日
  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比办法:
  考核内容分财经纪律、会计报表、财务分析三项。每季记录一次,不定时抽查,年终根据分数多少,按单位总数的25%,评出先进单位,并按会计人员总数的20%,评出先进工作者,由财政局予以表扬,总分达不到960分者(即月平均80分)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计分标准,实行百分制,半年公布一次得分情况,年终公布总得分及评比结果。
  二、考核评比细则
  (一)财经纪律(40分)
  1、遵守各项纪律、法规和制度。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会计法》、《成本管理条例》等财会制度,办理经济业务,进行经济核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并扣分。
  (1)在财税物价大检查或平时检查中,查出有因违纪而补交款项或没收实物者,弄虚作假,进行倒账者,不得分。
  (2)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酌情扣分。
  2、按照规定分配盈利
  正确处理好三者利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分配实现利润,及时上交应交财政的税利,否则不得分。
  3、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等要经企财股审查。还款要填写“申请表”,不经批准不得随意还款,否则不得分。
  4、企业用自有资金搞基建需经企财股审查资金来源,资产的报废、清理、转资需经批准,不按规定或不及时办理手续者每项扣4分。
  5、各项专用基金,要按规定提取、分配、使用,如需调剂使用必须经企财股批准,擅自提高提取标准和使用标准及无报告者不得分。
  6、认真执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建立辅助账,不突破限额,购买专控商品要报企财股审查,社控办批准,违者不得分。
  (二)会计报表(40分)
  1、数字真实,会计报表装订成册
  各项数字,不可生套硬挤,表页按次序装订整齐,一项有误扣3分至到扣完标准分为止(下同)
  2、计算标准无误无漏
  各项数字要计算准确,按报表限定的格式,内容书写清楚,若有错填漏填或错行等现象,每错一处扣2分。
  3、表类齐全上报及时
  报表要按规定的种类报送,每缺一种表扣4分,要求印章齐全,不全的扣2分。
  上报时间:工业企业,电业快报3号以前,月报5号以前,季报表7号以前,年报表8号以前。
  商业企业:快报3号以前,月季报表4号以前,年报表7号以前。
  物资、外贸均于6号前上报。
  每迟报一天扣2分,提前一天加一分,最多加2分。
  4、关系衔接相互对应
  表内、表表之间有衔接关系的项目,要相互衔接妥当,有对应关系的相互对应。快、月报有关数字,差异不得超2%。每一处不按要求扣3分。
  5、季报年报说明:季报和年报要按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如资金平衡表中的“往来”数字),将说明附在报表前面,无说明者不得分,说明不清者扣3分。
  6、符合规定遵守原则
  表内数字的填列,要符合现行财会制度的处理原则和规定,不得使用旧办法或自造、自创,否则每查出一项扣4分。
  (三)财务分析
  1、注重因素分析,下列指标与同期或计划相比,增减因素要分析清楚,每漏一项扣4分,分析不清楚扣2分。分析透彻、具体,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者酌情加1至4分。
  分析项目:
  工业企业:销售、成本、产值、资金、实现利润、上交税利。
  商业企业:销售、费用、毛利、资金、利润、上交税利。
  物资企业参照执行商业企业项目。
  2、分析按季度考核,于季后8日内上报区财政局,迟报一天扣2分,提前一天加1分,最多加2分。
  本办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执行。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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