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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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3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17
页码: 221-237
摘要: 1941年始,境内有三个时期断续设县(区)级财政机构。一是抗日民主政府时期;二是胜利油田开发之初惠民地区设驻东营办事处时期;三是建市设区后。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1941年始,境内有三个时期断续设县(区)级财政机构。一是抗日民主政府时期;二是胜利油田开发之初惠民地区设驻东营办事处时期;三是建市设区后。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今东营区一带建立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1月,境内东部广北行政公署(1943年改广北县)设立财政科,1942年5月,境内西部广博蒲三边行政委员会设立财粮股,负责抗日战争中党、政、军所需的财粮筹措和赋税征管事宜。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广博蒲三边行政委员会、广北县政府先后于1944年和1945年撤销,恢复旧县制,财政复归原县。
  60年代初,胜利油田在东营地区开发建设,确立东营一带为基地。随着油田发展壮大,服务于油田的工商业、服务业也在迅猛发展。为加强石油矿区的税收,继中共惠民地委东营工作委员会、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东营办事处建立后,1972年12月30日成立惠民地区财政金融局东营分局。1981年7月更名为东营财政分局,隶属地区财政局和东营办事处双重领导,编制7人。建市设区后随惠民地区东营办事处撤销。
  1984年1月境内由广饶、垦利、博兴三县边沿乡村析置东营区、牛庄区,同年两区分别设财政局,正式确立县级财政机构与管理体系。1986年始,逐步建立乡镇级财政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东营区财政局于1984年4月8日设置。12月区政府批准设内部机构:行政股、预算股、农财股、企财股。正副股长于1984~1986年分别由组织部、劳动人事局公布。
  牛庄区财政局于1984年7月30日设置。1985年4月区政府批准设内部机构:办公室、预算股、企财股、农财股。股室负责人由财政局公布。
  1986年7月1日,东营区下辖两镇设财政所。辛店镇财政所编制3人。胜利镇财政所编制3人。
  1986年7月24日,牛庄区编委以东牛编发[1986]3号文批准所辖乡镇设财政所。牛庄镇、龙居乡财政所编制均为5人。六户镇、西范乡、油郭乡、史口乡财政所编制均为4人。
  1987年7月,东营、牛庄两区合并为东营区,区属机关重新组建。7月13日东营市编委批复东营区人民政府设置东营区财政局,行政编制18人。
  1987年10月10日,区编委批准设内部机构:办公室、预算管理股、预算外资金管理股、行政事业财务股、农业财务股、企业财务股、监察股。各股室负责人暂由财政局指定,于1988年2月,财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行文公布。
  两区合并后,各乡镇财政所编制重新核定。1988年3月3日,区编委分别批复:辛店镇财政所编制5人;牛庄镇、西范乡、油郭乡、史口乡、龙居乡财政所编制均为4人、胜利镇、六户镇财政所编制均为3人。4月28日,市编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以东财人字[1988]4号文批准各乡镇财政所增编1人。
  1988年6月,区编委批复设农业税收管理股,与农财股合署办公。
  1989年7月,区编委批复设股级事业单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1989~1993年先后与行政事业财务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预算股合署办公。
  1989年9月,设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股级)。
  10月14日,市编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以东财人字[1989]10号文批复:牛庄镇、西范乡、油郭乡、史口乡、龙居乡财政所各增编1人,六户镇财政所增编2人。
  1990年10月26日,区编委批复设股级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单位会计事务管理股。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1991年8月,区编委批准在区财政局挂“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年10月,山东东营会计师事务所东营分所正式挂牌成立。
  1992年2月,设区机关财务科,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驻区政府办公。
  1993年,机构改革中东营区直机关机构重新设置、调整。9月13日,中共东营市委批复东营区人民政府设置财政局。
  10月12日,中共东营区委核定区财政局行政编制17人。
  1993年10月,区编委批准设副科级单位: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区直机关财务科、会计师事务所、住房基金管理办公室,设股级事业单位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营区分校。
  12月,区编委批复设内部机构:办公室、预算管理股、企业财务股、农业财务股。财政局调整部分股室负责人。
  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所编制也再次核定。1993年12月13日,中共东营区委以东区发[1993]24、25、26、27、28、29、30、31、32、33号文分别批复:
  辛店镇、龙居乡财政所编制各5人;史口镇、六户镇、牛庄镇、胜利镇、油郭乡、西范乡财政所编制各4人。32号文和33号文中分别批准泰安路街道办事处设财政所,编制3人;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设财政所,编制3人。
  1994年1月,区编委批准设行财股。
  2月,区直机关财务科撤销。
  3月,区编委批准设副科级事业单位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5月,区编委批准设税政股。
  11月,区编委批准设基本建设财务股。
  1995年3月11日,区编委以东区编发[1995]6号文批准东城街道办事处设财政所,编制3人。
  1996年5月2日,区编委以[1996]5号文批复成立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归口区财政局,编制8人。内部机构下设:征管股、综合计划股、稽查股。
  1997年11月13日,区编委批复增设社会保障股、会计事务管理股。成立区财税监督检查局,副科级事业单位,与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增设综合管理股。
  同文批复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稽查股。
  1997年,东营区首批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经省、市验收合格。区人事局以东区人任字[1997]17号文件公布: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
  1997年底,区财政局共有工作人员52名,其中行政人员16名,事业人员36名。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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