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决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68
颗粒名称: 二、 决算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6
页码: 150-155
摘要: 年终清理与结算年度终了,决算编审前做好核实收支、清理往来款项、清查财产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到情况属实。以12月31日交入国库的数据为准,编制财政收入决算,财政支出以12月1日各乡镇、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数为准编列支出决算。一般在年度终了前5日左右,财政与税务、国库部门和各有领拨资金关系的单位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与市财政部门对帐和算帐,需单独结算的项目,按有关要求进行结算。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年终清理与结算年度终了,决算编审前做好核实收支、清理往来款项、清查财产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到情况属实。以12月31日交入国库的数据为准,编制财政收入决算,财政支出以12月1日各乡镇、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数为准编列支出决算。一般在年度终了前5日左右,财政与税务、国库部门和各有领拨资金关系的单位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与市财政部门对帐和算帐,需单独结算的项目,按有关要求进行结算。
  1985年,市对东营区结算的项目包括:体制补助;专项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其中包括农业税收按“倒三七”比例折征代金增收结算、国营企业奖金税结算、财政收入增长分成);统计事业费上解中央管理;其他补助。市对牛庄区结算项目有: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包括农业税改按“倒三七”比例折征代金增收结算、增长分成、国营企业奖金税结算);统计事业费上划中央管理;其他补助。
  1986年,东营区的结算项目增加了划转地震群防经费支出、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算补助、农业税灾情减免和集体企业奖金税结算。牛庄区结算项目中增加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分成,办案费用补助改列支结算,小化肥临时降价结算和划转地震群防经费。
  1987年,结算项目包括:市对东营区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包括能源交通基金分成,农业税收收入按“倒三七”比例折征代金增收结算,增长分成结算)。根据鲁财农字[1987]197号文计算的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开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后,中央、省级企业划转税结算;办案费用补助由收入退库改列支出结算。耕地占用税分成,排污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集体企业奖金税、耕地占用税列固定收入;企业上下划及调整收入预算补助(包括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统计事业费上划);其他补助。
  1988年,市与区结算项目中增加的价格补贴由收入退库改列支结算、市直烈军属优待费和中央借调地方资金上解款。取消定额补助结算项目。
  1989年,结算项目增加耕地占用税上解市财政、市直集体企业承包费兑现、民用煤下划。取消排污费、城建税、集体企业奖金税、耕地占用税列固定收入和价格补贴收入退库改列支结算。
  1990年,结算项目中增加向中央贡献款。
  1991年,结算项目中增加环卫处下划资金,省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复查后违纪金额收缴入库分成上解款,地方向中央第二次贡献款。
  1992年,结算项目中取消开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后,中央、省级企业利转税结算项目和市直烈军属优待费结算项目。
  1993年,地方向中央财政贡献数增加8万元,结算项目中增加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结算上解款和农业税征粮食实物结算上解款。取消民用煤补助结算项目。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市对区实行“定额上解,比例递增(5%)”的财政管理体制,结算项目包括:税收返还(共计3645万元,包括调整后的1993年税收返还基数3189万元,1:0.3增加返还456万元);体制上解;专项补助;结算补助(9处省驻各市地单位公费医疗经费调整补助、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分成、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分成,“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超收奖励);调整收入任务增加或减少补助(其中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1994年企事业划转补助),其他补助(包括市级专款,超收奖励);专款上解(其中包括中央借调专款上解,耕地占用税1992-1993年结算上解)。
  1995年,在1994年结算的基础上,取消1992、1993年耕地占用税结算上解,省大检办复查违纪款专项上解以及“两税”超收奖励资金结算。增加城镇居民肉食价格补贴结算和税务经费划转专项上解。
  1996年,在结算项目中增加平衡奖励奖金结算、定向发行国债兑付资金奖励。取消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分成。
  1997年,东营市财政局以东财预字[1997]20号文件,将省驻各地单位公费医疗经费调整补助、企事业划转补助、中央借调专项上解和税务经费上划合并,统称为“定额结算项目”。
  决算编报与结余处理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的编制包括本年收支完成情况表、平衡情况表、收支明细表、资金活动表、基础数字表等。其编制、审查是根据国家统一颁发的年终清理、问题处理的政策、界限和规定,按照统一印制的表格,统一规定的上报时间和编报份数进行的。按照《预算法》规定,东营区财政决算(草案)由区财政部门编制,报东营区政府审定后,由东营区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区、乡两级政府将批准的决算分别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自1985年设立区总预算以来,收支范围、内容、随着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变化。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财政总收入有固定收入、分成收入、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总收入包括本年收入、税收返还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及上年结余收入,财政总支出包括本年支出、体制上解支出、专项上解支出及其他支出。
  1985年,东营区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055.5万元,按当时的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补助收入558.7万元,财政总收入1614.2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410.6万元,上解支出105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8.1万元,当年净结余148.1万元。牛庄区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58.5万元,按当时的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补助收入511.1万元(包括弥补1985年赤字补助收入44万元),财政总收入669.6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493.9万元,上解支出158.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税务部门建房补助费),当年净结余0.7万元。
  1986年,东营区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346.4万元,按当时的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补助收入465.7万元,上年结余148.1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507.2万元,上解支出1346.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6.6万元,再减去中央返还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超收结余1.3万元,累计净结余105.3万元,当年出现赤字42.8万元,未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主要原因是1986年各项增支因素增多,支出加大,动用了上年度结余资金42.8万元。牛庄区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42.5万元,按当时的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补助收入532.5万元,加上年结余17.2万元,财政总收入692.2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632.3万元,上解支出142.5万元,赤字82.6万元,再减去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结余1.4万元,累计赤字84万元,当年赤字84.7万元。未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出现赤字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减收因素多,影响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年初上级核定定额补助不足,缺口40万元;三是烈军属和残废军人定额补助增加,扩大开支范围。
  1987年两区合并,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415.4万元,按当时的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补助收入1134.6万元,加上年结余24万元(东营区106.6万元,牛庄区- 82.6万元),财政总收入3574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1410.6万元,上解支出2120,4万元,中央借调地方财政资金2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万元。再扣除排污费结余2.5万元,减去中央返还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超收结余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累计净结余1万元,当年赤字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弥补1986年牛庄区赤字。
  1988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29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56.1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2184.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901.5万元,滚存结余164.4万元,扣除排污费结余11.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余31.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支援农村生产支出57.5万元、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费4.3万元)。累计净结余52.4万元,当年净结余51.4万元。
  1989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559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5万元,上年结余164.4万元,减去当年实现财政支出2884.7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969.8万元。滚存结余58.6万元,扣除排污费结余1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余22.6万元。累计净结余22万元,当年未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出现赤字30.4万元。
  1990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599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6.3万元,上年结余58.6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3012.8万元,上解支出3608.6万元,滚存结余为77.8万元,扣除排污费结余13.2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余36.6万元,累计净结余28万元,当年净结余6万元。
  1991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67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4万元,上年结余78万元(根据规定从当年始以万元计算,万元以下四舍五入,故77.8万元改为78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3524万元,上解支出3751万元,滚存结余为144万元,扣除排污费结余1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余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1万元、专项结算27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累计净结余30万元,当年净结余2万元。
  1992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71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万元,上年结余1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3983万元,上解支出40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万元,滚存结余49万元,扣除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结余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2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1万元),累计净结余32万元,当年净结余2万元。
  1993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85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万元,财政总收入为9812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5015万元,上解支出4445万元,保险基金支出48万元,增设周转金155万元,滚存结余为149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累计净结余34万元,当年净结余2万元。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财政体制结算收入6607万元,上解支出4538万元,上年结余149万元,税收返还数3645万元(包括税收返还及1:0.3增加返还数),其他体制结算补助913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6649万元,滚存结余为127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91万元(用于年度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6万元、城市建设管理费36万元、社会救济福利费26万元),累计净结余36万元,当年净结余2万元。
  1995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7729万元,税收返还数3746万元,专项及结算补助收入1198万元,上年结余1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7868万元,上解支出489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47万元,社保基金结余28万元滚存结余40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4万元,累计净结余36万元。
  1996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9368万元,税收返还数3958万元,专项及结算补助收入979万元,上年结余4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384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9195万元,上解支出5085万元,社保基金支出384万元,滚存结余65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下年度教育事业费补助),累计净结余38万元,当年净结余2万元。
  1997年,全区地方级财政收入12528万元,税收入返还4329万元,专项及结算补助978万元,上年结余65万元,财政总收入17900万元;减去当年财政支出12791万元,上解支出5070万元,累计净结余39万元,当年净结余1万元。
  1985~1997年,东营区实现连年累计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1997年底财政滚存结余39万元。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