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农林水事业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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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48
颗粒名称: 五、 农林水事业费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2
页码: 103-104
摘要: 东营区虽是中心城区,各乡镇农林水事业仍占较重要地位,1985-1997年共计支出790.3万元,占乡镇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6%。由1987年的13.9万元增长至1997年的186万元,年递增率为31.8%。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东营区虽是中心城区,各乡镇农林水事业仍占较重要地位,1985-1997年共计支出790.3万元,占乡镇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6%。由1987年的13.9万元增长至1997年的186万元,年递增率为31.8%。
  以上5项是乡镇主要支出,占乡镇财政预算内26项支出的81.3%。各项目中个人经费支出占很大的比例,由于人员增加、工资和福利费逐年增长等因素,支出逐年增长,由1989年的225.9万元增长到1997年的1814万元,增长7倍,年递增率29.8%。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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