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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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1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43
页码: 31-73
摘要: 自1940年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境内开辟抗日根据地,初期没有正规的财务制度。筹集抗日经费的办法,一是采取“平衡负担”的政策,主要向大地主和有钱的商人募捐,不搞平摊;二是没收汉奸财产;三是利用缴获敌伪的战胜品。原则上是“量出为入”。1941年、1942年本地区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立财政机构,努力发展自给自足的敌后财政经济,在收入方面,实施甲、乙、丙三种合理负担的办法征收救国公粮(即田赋)。1941年开征工商税、盐税,两税在财政收入中占了较大的比例。抗日战争胜利后,境内乡、村复归原所属县,区乡组织的收入主要是农业税和工商税,并按当时的行政区划全部上交所在县。
关键词: 地方财政 经济史 东营市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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