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122 |
颗粒名称: | 第十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 |
分类号: | K52 |
页数: | 2 |
页码: | 204-205 |
摘要: | 自1999年,按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水利局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为内部常设机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安置两名专职内部保安履行职责,机关工作人员昼夜轮流值班。每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都由局长与区“综治委”签署责任状或责任书,要求十分严格,此年完成了全部硬件基础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实行“群防群治”,大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投资5万元在住宅区安装了移动大门,并有固定人员义务负责;投资1.0万元在与商品户交界与建起了院墙,使开发区与机关驻地隔离开来。在整体综治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局领导与下属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为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两支执法队伍的作用。一手抓安全保卫、一手抓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通过一年的强化措施,机关驻地没发生过一次治安案件,水利工程没发生过一次人为的破坏,各类工程安全运行。2003年,水利局为全区平安单位之一。 |
关键词: | 东营 河口 水利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