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111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执法纪实 |
分类号: | K52 |
页数: | 2 |
页码: | 186-187 |
摘要: | 1991年,河口区水利执法体系建立之后,依照法律法规查处水事案,积极调解水事纠纷,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维护了全区正常的用水秩序。1988年- 1991年,共查处水事案件12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百余万元。这些水事案主要涉及到“乱扒乱堵,破坝取土,争水抢水引起的纠纷”等。多发生引水工程之上游,涉及5个村30余人次。有少数案件是盗窃水利物资的。但当时实施“水法”只三年,河口区水源紧缺又旱情严重,农民用水急切,加之村民对“水法”缺乏深入了解。在查处此类案件中,各级领导和水行主管部门只是令其恢复工程原状,教育工程沿途村民发扬风格,自觉维护全区用水秩序。1992-1997年,境内水事秩序大为好转,水事案件极少发生。1996-2003年,共发生水事案4起,主要涉及到非法取土、工程料物被盗、违法建设新项目及规费征收,都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 |
关键词: | 东营 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