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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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1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分类号: K52
页数: 1
页码: 182
摘要: 1999年,局属工程管理单位及乡镇水利站成立水政监察中队。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的水事活动实施直接监察活动,负责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负责轻微水事案件的当场处罚;负责征收或协助征收各项水利行政性规费。调解本区域内的水事纠纷,组织宣传水法律、法规,并付诸实施规范区域内的一切水事活动。
关键词: 东营 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

内容

1999年,局属工程管理单位及乡镇水利站成立水政监察中队。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的水事活动实施直接监察活动,负责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负责轻微水事案件的当场处罚;负责征收或协助征收各项水利行政性规费。调解本区域内的水事纠纷,组织宣传水法律、法规,并付诸实施规范区域内的一切水事活动。
   2002年,由于人员调整,区水利局对水政监察人员再次重新任命。任命水政监察员17人,实行了上调下不调。人员涉及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等各个方面。水政监察人员全部取得河口区人民政府和山东省水利厅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和水政监察证。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下设5个中队,即:新户乡水政监察中队、太平水政监察中队、义和水政监察中队、河口街道水政监察中队、六合水政监察中队。
   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河口区结合自身实际,自1986年起,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每年都要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执法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进行多次视察,行之有效地依法行政。形成了一整套法规和政策体系。内容包括规划与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洪、水土保持、水利规费征收等。各类文件详见下表:

知识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河口区水利志》

出版地:2005.3

本书是全面记述河口区水利建设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真实地记述河口区20年来水利建设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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