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07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防汛抗旱机构 |
分类号: | K52 |
页数: | 5 |
页码: | 105-109 |
摘要: | 河口区防汛抗洪的任务包括三部分:一是内河防汛。1998年将平原水库列入了内河防汛的范畴。二是城市防汛。三是黄河防汛。三项任务的基本分工是在中共河口区委(下称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的领导下,内河防汛由地方水利部门履行职责;城市防汛由城市建设部门履行职责;黄河防汛由黄河河务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要求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任务目标是:在现状防洪标准内,做到水库不跨坝、堤坝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 |
关键词: | 东营 防汛抗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