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塘养鱼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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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唯一号: 151034020220000992
专题名称: 坑塘养鱼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103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57年,坑塘养鱼面积300亩,1964年扩大到4748亩。1975年达9500亩,鱼产量达694吨,占总养殖产量的59.3%,单产146.1斤。1980年坑塘养鱼面积达10348亩,占总养殖面积的26%,鱼产量为421吨,占总养殖产量的47.5%,平均单产81.4斤。1985年坑塘养鱼面积为16063亩,占总养殖面积的27.5%,鱼产量1399吨,占总养殖产量的84.6%,平均单产174.2斤。最高单产为1982年北龙头一号塘,净单产达1762.7斤,为全省高产典型之一。1985年,滕北高产塘3.1亩,净单产亦接近北龙头一号塘的水平。本市坑塘养鱼大有潜力。 坑塘养鱼多为春季放养,年底一次性捕捞。春季一般于四月中、下旬放鱼,其密度大小不一,每亩500尾左右者居多,规格在二寸半至三寸半之间,多为混养。农村自然坑塘底泥丰厚,水质肥沃,一般为粗养,单产200斤左右。旷野池塘水质清瘦,实行粗养,单产较低。沿湖一带旷野池塘,草鱼比重较大,饲草充足,单产一般为一、二百斤。山区、丘陵中的百亩以下塘坝,一般为粗养,单产水平低。少数实行精养的塘坝单产较高,平均单产200多斤。1980年,全市稳产高产塘面积达747亩,占坑塘总面积的7.2%。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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