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等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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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名人》
唯一号: 151032020220000993
事件名称: 贺敬之等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T00176_00.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45年1月
结束时间: 1945年月

事件描述

在《讲话》精神指引下,1945年 1〜4月,延安“鲁艺”根据晋察冀边区民间传奇故事“白毛仙 姑”,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该剧由贺敬之、丁毅执笔,马 可、张鲁、瞿维、焕之、向隅、陈紫、刘炽作曲。经过3个月的努 力,于1945年4月首演于延安,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后来曾获 1951年度“斯大林文学奖”二等奖。 《白毛女》表现了“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解放区) 把‘鬼’变成人”的深刻的历史变迁。两个不同社会的鲜明对 照,生动地体现了人民的翻身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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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名人

《枣庄名人》

出版者:苑继平

枣庄名人,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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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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