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甲许南带领调查组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査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7536
事件名称: 1985年甲许南带领调查组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査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00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3月18日
结束时间: 1985年3月21日

事件描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甲许南带领调查组,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査。调査中,听取了县文化局、博物馆及姜屯、东沙河、张汪、官桥等4个乡镇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察看了古薛国遗址、滕国故城、北辛遗址、庄里西遗址、岗上遗址、县博物馆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情况。 调査后写出调査报告。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文物保护重要性认识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任意在遗址上取土烧砖;文物保护人员缺少、经费不足等。建议:抓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严格执行 《文物保护法》,坚决制止并惩罚一切破坏文物古迹的不法行为;尽快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严格加强管理;增加文物管理经费,抓紧抢救一批文物古迹。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本书详细介绍了滕州市1981年到2001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

阅读

重要人物

甲许南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