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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42年6月刘少奇和山东分局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4719
事件名称:
1942年6月刘少奇和山东分局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0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31年(1942年)6月
事件描述
民国31年(1942年)6月月中共山东分局根据刘少奇来山东总结四年抗战工作时提出的减租减息的指示,发出《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性运动的决议》。鲁南区党委根据刘少奇和山东分局的指示,决定建立以“双减”为中心的费滕边实验县委(亦称费滕工委),书记由一一五师政治部民运部长李青兼任,王韬、陶有亮任副书记。滕峄边县所辖的滕四区(辛庄)划归费滕边实验县领导,刘剑任费滕边办事处主任。
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滕州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大事、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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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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