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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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2081
事件名称: 1994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8月15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8月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15日,市委、市政府制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老干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1)各级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2)要认真做好安置管理工作。(3)要严格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各项生活待遇。(4) 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5)要管好用好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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