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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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738
事件名称: 1989年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6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6月24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6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24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指出:全市的计神生育工作,近几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1988年来全市总人口已突破130万.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彻底扭转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枣庄市的指示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共有五部分内容:1、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2、强化法制观念,要严格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3、采取有力措施,抓后进、促平衡。4、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5、严格责任制,强化人口目标管理。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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