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全县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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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627
事件名称: 1987年9月全县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3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9月

事件描述

9月全县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推行厂长负责制本月,遵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使厂长负责制工作走上正常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全县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企业47个,其中27个国营工交企业已推行23个,占85%;其余的四个条件也已基本成熟,不久即可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据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23个国营工交企业统计,今年上半年实现工业产值和利税,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1.64%和36.3%。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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