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传达贯彻地区党代会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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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455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传达贯彻地区党代会精神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0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2年12月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2年12月县委传达贯彻地区党代会精神7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县委书记郑希孟传达地区党代表会议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的基础上,对过去不问政治的思想倾向,均自觉作了检讨,批判了“认为中心与业务相矛盾的错误观点”,提出了今后改进意见。15日,县委又召开区、乡干部会议,历时六天,与会乡干232人,区干161人,深入学习贯彻地区党代会决议。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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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郑希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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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