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民主政府与城区区公所进城后工作纪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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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344
事件名称: 滕县民主政府与城区区公所进城后工作纪实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7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7月4日
结束时间: 1948年7月25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48年7月滕县民主政府与城区区公所进城后工作纪实4至25日:第一步工作(4一10日)1、 张贴行恶布告、县政府安民布告、委任区长布告及城防司令部布告。 2、 县政府成立邮务所、工商管理银行。 3、 开展广泛的宣传与慰问活动。 第二步工作(10日一17日)1、 登记灾民、饥民、实施救济。6次拨粮万斤,共救济236户,约600人。 2、 清查户口,结合清查敌伪物资。 3、 建立镇公所及临时办事处(每街一个)。 4、 西关建立“蒋军官兵罢战来归招待所”.招待了来往被放俘虏300余名,以及遣送蒋军、旧政府官兵家属。 5、 颁布奖罚条例,镇压继续违法分子,争取散匪来归,并限期登记。 6、 召开兖州、滕(县)城解放祝捷大会,演剧助兴。 第三步工作(17日一25日)1、 实行户口登记,建立人员增减报告制度。 2、 停法(币)、禁银与兑换北币,以排挤为主,兑换次之。 3、 购置物资,以平抑物价,放出北币。 4、 加强对烧酒纸烟的管制。 5、 调査登记军工烈属及受摧残严重的灾民,并发放第二次救济粮2000斤。’6、 登记土地,准备发证。 7、 建立秘密组织,以适应拉锯战争形势的出现。 8、 组织工人劳力,全城共组织六个组,30余辆小车,40余人的运输队。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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