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种子经营与检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种子经营与检验
分类号: S339.3
页数: 2
页码: 992-993
摘要: 建国前,没有种子机构。建国后,大批量用种,靠粮食部门组织调运、销售。
关键词: 种子经营 种子检验

内容

种子经营建国前,没有种子机构。建国后,大批量用种,靠粮食部门组织调运、销售。1964年,市种子站、滕县种子站建仓库各1座,两口仓库容量为100万斤。1976年薛城区、齐村区、峰城区、台儿庄区各建仓库1座,总库容量达457万斤。1977年后,滕县又陆续建仓库两座,容量达200万斤。但经营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除玉米种由市、区(县)、乡供应外,其他作物种子仍是群众自留和组织互换调剂。1979年后,市、区(县)种子经营逐年增多,到1985年底,6年共经营小麦、玉米、大豆、花生、谷子、水稻、棉花、蔬菜种子2841.47万斤,平均每年经营良种473.44万斤。其中小麦846.62万斤,玉米1442.93万斤,大豆106.2万斤,花生184.79万斤,水稻41.08万斤,谷子5.37万斤,蔬菜种子110.43万斤。1983年经营数量为最大,达643.4万斤。除市、区(县)种子站经营外,全市74处乡镇种子站或农业服务公司,每年还经营种子500万斤。
  种子检验1957年开始进行种子检验工作。1963年各区县都配备了部分种子检验仪器,对本地繁殖、外地调入的种子,经过检验合格方可收购和调入,既防止了病虫害蔓延,又保证了种子质量。到1985年底,全市经省种子公司和标准计量局联合考核合格的专职检验员7人。检验的仪器主要有:种子分样器7套,种子扦样器10套,种子发芽箱8个,水分测定仪11套,容量器7套,天平7个,烘干箱1个,电冰箱1个,小粉碎机7个。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