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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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1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631.5
页数: 6
页码: 921-926
摘要: 枣庄的第一辆汽车为1931年中国银行驻枣办事处的华沙牌小汽车。1934年,峄县天主教堂有胶轮木质货车1辆,枣庄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美国产福特牌小汽车1辆。1937年山亭人张殿俊私人购买美制道奇汽车2辆,从事滕县至山亭的客货运输。
关键词: 交通运输 交通管理

内容

枣庄的第一辆汽车为1931年中国银行驻枣办事处的华沙牌小汽车。1934年,峄县天主教堂有胶轮木质货车1辆,枣庄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美国产福特牌小汽车1辆。1937年山亭人张殿俊私人购买美制道奇汽车2辆,从事滕县至山亭的客货运输。
  1939年,枣庄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发展到14辆,其中货车12辆,小型客车2辆,并成立了名为“汽车屋”的汽车队,车辆管理由机务处处长三川负责。
  1945年日军投降后,枣庄中兴公司汽车屋于1946年改为汽车班,隶属徐州车辆监理卷二十九交通志861所管理。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枣庄仅有3辆机动车,其中滕县至临沂的客车1辆,陶庄煤矿2辆。
  1952年,枣庄机动车改属济宁车辆监理所管理。每年一次的机动车年审,由济宁车辆监理所派人来枣庄验车。车辆安户、挂牌、初检等业务手续都要到济宁办理,枣庄地区的牌照号300000至499999之间。1961年,枣庄建市后,枣庄市的机动车辆由临沂监理所代管,滕县的机动车仍属济宁监理所管理。
  截止1962年底,枣庄市共有各种机动车辆218辆。1965年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343辆。1966年开始,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机动车辆管理混乱。
  1971年,枣庄市车辆管理所成立。枣庄市机动车辆除滕县仍属济宁监理所管理外,齐村区、峰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的各种机动车安户、转籍、改型、报废等均属枣庄车辆管理所管理。同年还将革新车和小型拖拉机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之内,核发了牌照。机动车年审,则由交通、公安、农机3家共同组织,集中时间,分区逐车进行检验。1971年,枣庄市共审验合格各型汽车384辆,拖拉机128辆,简易车31辆。至1973年,枣庄市共有568辆新车安户,其中大型货车128辆,小型货车1辆,大型客车7辆,小型客车18辆,拖拉机337辆,简易车77辆。
  1974年,机动车迅速增长,机动车辆年审由交通、公安部门抽车辆总数的40%,按《山东省交通厅机动车年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全年共审各种汽车457辆,拖拉机680辆,简易车110辆01975年,枣庄市有机动车辆1747部,共审验机动车1282部,合格率占应审数的73%,1979年,全市共有机动车7939辆。
  1981年,全市机动车技术档案实行帐、档、车三统一,挂车一律安装自动排气装置,全年共审验机动车10914辆。1982年,全市机动车实行门两侧印所属单位名称字样,核定载重量及驾驶室乘座人数,个体联户的机动车辆在单位名称下面,加印“个体”或“联户”字样。1983年后,车辆年审由过去的抽查改为逐车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限期停修,逾期不合格的收缴牌证,不准继续行驶。验车的合格率较前提高,专业运输的车辆,合格率达95%以上。
  1985年3月,在交通监理体制改革中,拖拉机、简易车归到各区县交通监理所管理,拖拉机简易的安户、挂牌、转户,年审就近在本区县监理所办理。年底统计,全市共有汽车7425辆,拖拉机11522辆,摩托车1253辆,简易车705辆,三轮汽车7辆,各类机动车共有20912辆。
  二、驾驶员管理枣庄市最早的一名汽车驾驶员名叫韩廷贵,1934年在枣庄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车,从长春考取乙级驾驶员。1945年全市驾驶员发展到3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枣庄市车辆较少,驾驶员增长缓慢。对驾驶员的年审、发证、培训均由济宁车辆监理所、临沂车辆监理所管理。1957年,峄县、滕县有驾驶员21人(包括矿务局),其中三分之二来源于军队转业干部。1958年底,峄县成立“峄县交通学校”,是枣庄市最早的汽车驾驶员学校。从学校成立到次年6月撤销,培训驾驶员1期,12人,经济宁车辆监理处考试,均合格发证。
  1962年,临沂汽车三队驻枣庄时,全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达300人,1971年增到672人。驾驶员的年审、发证、培训由枣庄市车辆管理所负责。1974年,全市共有驾驶员2130人,年审驾驶员2087人,合格率达到95%01975年共培训合格机动车驾驶员614人,驾驶员总数达到2744人,共审驾驶员1763人,合格率占应审数的92%,并评出优良驾驶员862枣庄市志32人。1978年对全市4443名驾驶员逐人年审,合格率98%01979年,驾驶员桩考由原来的则位移库桥形倒杆改为甲、乙库移位。
  从1977年到1979的3年间,全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发展了7961人,驾驶员总数达11480人。1983年全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总数达22775人。1984年10月,枣庄市交通监理处成立“枣庄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985年,汽校共培训驾驶员4469名。各区县监理所举办的拖拉机及简易车学习班,共培训了6020人,全市各类驾驶员达到34299名。
  四、事故处理三、安全管理1971年9月,枣庄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立。1975年1月改为市交通安全委员会。
  从1979年开始,按片建立了社会性的“交通安全联组”,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开展安全“百日赛”或“安全月”活动。到1985年底,全市共建立交通安全联组176个。
  从1971年起交通监理部门开始采取上门检查与上路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车辆。
  1973年,除坚持每季度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外,还抽调半脱车安全检查人员,重新建立了台儿庄、峄县、士各塔埠、龙头、安城、孟庄、陈庄、山家林、薛城等9个交通安全检查站。1975年4月,由公安、交通、农机、矿务局、枣庄镇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整顿交通秩序办公室。
  1985年建立了每月三次夜查制度。“三夏”、“三秋”期间,市区县各级交通部门领导亲自带领广大监理、路政、运管人员上车上路检查,全市几条主要干线公路杜绝了打场晒粮,堆物作业的现象。枣庄交通监理处机关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10天上路路查,各区县监理所除固定岗外,每人每月不少于20天上路路查。全市各主要干线公路每天都有监理人员上路检查。
  建国初期,枣庄交通事故由滕县公路站监理股代管。1952年,枣庄公路站成立,站内设兼职车辆监理干事1人,负责协助滕县公路站监理股处理交通事故。1953年枣庄公路站改为峄县公路站,1956年配专职车辆监理干事1人,具体负责枣庄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枣庄地区的车辆逐渐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逐年增多。仅1960年至1961年两年间,枣庄就发生一般交通事故105起,大事故47起,严重事故16起,共死亡19人,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64398元。
  1960年撤销峄县公路站,成立枣庄市交通局,局设交通监理股,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处理。1961年9月,局和公路站分设。同年12月,枣庄镇公安分局成立交通民警班,配合公路站共同处理交通事故。
  1971年,枣庄车辆管理所正式成立,全市交通事故改由车辆管理所与公安交警队共同处理。截止1975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30起,死亡84人,伤390人,直接经济损失20.4万元。
  1974年底,薛城区、齐村区、峰城区、台儿庄区交通监理站先后建立,负责本辖区内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死亡事故仍由市交通监理所与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理。截止1980年,共处理大小事故1097起,事故中死亡213人,伤694人。直接经济损失79万元。
  1980年根据市政府规定,市中区辖区内交通事故由市交警大队处理,滕县、薛城、山亭、峰城、台儿庄区的交通事故由枣庄交通监理所处理。1984年枣庄交通监理所规定,各区县(市中区除外),大小事故分别由各区县交通监理站处理。1985年,全市处理各类交通事故639起。
  卷二十九交通志863枣庄市历年交通事故一览表第二节公路管理一、公路养护自民国初年公路修筑后,为保证道路畅通,行车安全,山东省建设厅和全省汽车路管理局即制订了公路养护的规则、办法。所有养护路线,由路局雇用长期工人,随时修养。
  每逢雪雨冲刷或修补桥梁特殊情况,则临时雇用短期民工。各汽车路组织划分养路工班,根据路况而定。当时台儿庄至潍县公路就设有工班,每工班配备养路工5至6人,平时分班工作,必要时合班工作,养路工坚持8小时工作制,在食宿休息时不得离开应管工段,遇有临时任务或急要工程时迅速作业,以维持公路临时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枣庄地区滕县、峄县公路管理站相继建立。主要公路配备专业养路工人。公路有群众养护变为工群共养。至1952年枣庄公路站养护路线主要是i店城至兰陵公路58.8公里,有22个养路组,220人;滕县公路站养护的线路主要是峄县至蒙阴公路57公里,有31个养路组,235人。
  1955年,峄县、滕县公路站把过去分散个体的养护小组,改成由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常年养路队,包干公路的维持、小修、中修、大修改建等养护工作。
  1958年地方修路蜂涌而上,县成立筑路指挥部,公社成立筑路指挥所,“大打人民战争”,筑路“先求其通,再求其好”。峄县新建公路139.5公里,整修加宽路基%公里;滕县新建公路212公里,改建公路107公里。
  新建公路因缺少资金不建桥涵,只存路形。
  1962年推行了“粒料路面扫浆修补”、“稳定保护层的铺筑”、“松散保护层的‘四勤,管理”等养护方法,并实行了好路率(优、良、次、差)考核办法。公路站每月组织养护干事、管理员及有关工班班长,用三米杆量验一次公路。滕县王开养路工班好路率高,1965年、1966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班、五好集体。1979年全市有二级公路达135.89公里,三级公路535.5公里,四级公路370.3公里。1980年枣庄市公路养护里程907.6公里,其中晴雨通车里程579.1公里,综合好路率59.5%,有养路道班37处,养路工人195人,群众养路员1106人。1984年枣庄市公路段制定了《公路系统机构及管理进行改革的试行办法》、订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改建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公路养护“超收提成”、“开支包干”和经济技术指标考核试行办法》,对公路养护实行科学化管理。
  864枣庄市志1985年全市有养路道班41处,养路工人147人,群众养路员960人。全市公路养护里程932.3公里,其中晴雨通车里程738.1公里,综合好路率74.2%0二、公路绿化1929年10月,山东省建设厅对各汽车路局颁发植树通则,对公路植树和护树作出规定。1934年山东省政府拟定了保护行道树办法,枣庄区域的台儿庄至潍县公路、峄县至枣庄公路、滕县至平邑公路均栽植了行道树。
  195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保护及奖励培植林木暂行办法》,滕县至蒙阴公路、临城至兰陵公路开展了植树活动。至1953年滕蒙公路植树13182棵,临兰公路植树11400棵,两条公路都培植了紫穗槐矮林。1956年滕蒙公路白杨树大都高达15米,胸径25厘米,上乔下灌,一路绿荫。
  1959年,峄县公路全年植树141780棵,培植矮林113450墩,成活率95%,保存率60%0至1964年在枣庄市干线公路都已进行了绿化。
  文化大革命中,公路植树遭到破坏。
  1980年以后,枣庄市公路管理段、各区县公路管理站,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公路绿化走向正规化管理。1985年市公路管理段投资10万元,绿化峰城至台儿庄、滕县至木石公路,绿化列入创“文明路”的标准之中。
  1982年至1985年,全市公路共植树15.7万棵,其中干线公路8.3万棵,绿化宜林里程183公里,公路苗圃育苗125亩。
  三、养路费的征收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滕县、枣庄公路站初建时,各设1人负责养路费征收。随着机动车辆增多,养路费收入逐年增加。至1985年枣庄市养路费由市公路段统一收缴,市、区县共有征收人员60名,配备各种机动车9辆,设养路费征收检查站7个,全市养路费收入为1952.82万元,共支出897.58万兀O 四、路政管理1934年10月,山东省建设厅制定了《禁止车马践轧汽车路暂行办法》。
  1950年后,滕县、枣庄公路站建站后各设路政管理兼职人员负责维护公路设施完整,看护行道树不遭破坏,雨后禁止一切车辆在公路上行驶。1966年沥青路在枣庄开始铺筑后,每年夏、秋两季都由公路、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禁止农民在沥青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物作业、挖沟引水、放牧牲畜,破坏公路标J贫49,01984年全市组建了176个交通安全联组,设立了49处交通安全检查站,开展安全和路政检查。峰城区成立了路政管理领导小组,颁布了《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统一规划集市贸易》的八条规定,搬迁了设在公路上的集市7处,拆迁集市道路违章房773间,违章建筑物980个,清除沙、石、土堆等路障1850处。滕县组织近二百人的拆迁队伍,搞了2次大型的拆迁活动,共拆迁违章建筑房780多间,排除路障500多处,拆除违章院墙2400余米。1985年市交通局组织各区交通局长、公路及监理部门负责人,进行3次全市路政、安全大检查,保证了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三节公路运输管理建国初期,枣庄市搬运装卸行业成立了“搬运工会”,下分车力工会(运输)和脚力工会(装卸)。1952年车力工会、脚力工会合为一体,由各县交通科领导,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管理。1958年运输合作社分解为运输公司和运输站。运输公司系运输生产单位,运输站为业务管理机构。
  1961年,各县、区交通科,对所属运输公司进行管理和领导。1962年,运输站易称卷二十九交通志865“交通运输管理站”,由币交通局主管。1975、年,市辖各区均设交通局,枣庄市交通局遂将受领业务回交区交通局。1969年撤销交通运输管理站,至1970年恢复。到1985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管理站59个。
  全市专业运输行业以外的厂矿企事业的自备社会车辆运输,多系自货自运。其运行路线、日期须经交通管理部门签发路单。对营业性运输的社会车辆除签发路单外,并核发管理费交纳记录本,核收1%的管理费。
  J至1985·年末,社会机动车辆增至12624辆。
  建国初期,交通管理部门对公路运输、装卸理货行业实行统一价格、统一票据,收取管理费。1978年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业务范围又增加基础设施、汽车修理等,并由原来只对专业运输企业、装卸理货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扩至社会化运输管理。除省政府规定的56个重点港站厂矿的物资实行计划运输外,其余货物一律实行谁受托、谁承运的市场调节政策。对国营、集体和个体业户均统一票据、统一价格。
  第四节港航监督195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厅航务局运河航务管理办事处”在台儿庄成立,负责对运河私有运输船舶进行检验、丈量、核定载重吨位,合格者给予登记、发证,准其航行。
  1953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厅航务局运河航务管理办事处台儿庄站”成立,设有1名专职港航监督员,负责港航安全设施检查和来往船舶的签证,对台儿庄港所有运输船只定期验证,禁止无证者航行。
  1973年,枣庄市航运办事处成’立“山东省运河港航监督台儿庄船调检验站”,设2名监督干部负责港航监督,并对进出港运输船舶进行签证等工作。1983年n月,设立“山东省船舶检验处枣庄检处所”,制造船舶必须经检验所审核批准方可投产。1984年12月,成立“枣庄港航监督台儿庄监督站”和“枣庄港航监督滕县监督站”,负责运输船舶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1979年9月,枣庄港航监督举办枣庄市第一期内河小轮船驾驶员培训班,参加人员有甲板、轮机工100人,期满经过考试颁发了驾驶员证书。1983年举办第二期培训班,有71人参加。1984年4月至9月,分别在台儿庄、滕县举办了内河小轮船驾驶、轮机人员技术培训,参加人数108人,为枣庄市专业运输和乡镇农副业水上运输培训了技术人才。
  1985年,全市有轮船驾驶员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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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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