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政府地方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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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政府地方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89
页数: 1
页码: 522-522
摘要: 1928年,山东省政府在峄县设县警备大队,有步兵和马队。同年,国民党第三路军司令韩复集的嫡系部队杨树森团驻扎在峄县,第一卫戍区第四师部分兵力驻扎滕县。
关键词: 地方军事 军事机构 民国政府

内容

1928年,山东省政府在峄县设县警备大队,有步兵和马队。同年,国民党第三路军司令韩复集的嫡系部队杨树森团驻扎在峄县,第一卫戍区第四师部分兵力驻扎滕县。1932年,枣庄中兴煤矿公司始建矿警队,下设6个中队,700余人。
  1938年,日军侵入枣庄地区,国民党政府枣庄地区军事机构溃散。
  1946年,枣庄煤矿矿警大队成立,下设5个中队,1个消防股,共600余人。
  同年1月,国民党滕县政府组建滕县保安大队,下设2个中队,215人。5月,改称滕县自卫大队,8月扩编第三中队,发展到259人。n月,部分保安警察和还乡团编入自卫大队,为第四、第五、第六中队,各中队下设3个分队,全队共640人。1947年4月,滕县自卫大队扩编为8个中队,同时成立常备队和14个联防清乡大队,总兵力4106人。同年,自卫大队改称滕县民众自卫总队,下辖2个大队,12个中队。1948年7月,人民解放军解放滕县城,国民党滕县自卫总队部分被歼,余部南逃于淮海地区。1947年,峄县先后成立国民党峄县警备大队、保安大队和峄县自卫总队。自卫总队下设5个大队,20个中队。1948年11月,人民解放军解放峄县,国民党地方军事机构溃散。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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