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生儿听力筛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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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13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新生儿听力筛查
分类号: R161
页数: 2
页码: 146-147
摘要: 当年筛查6322人,查出疑似患儿24人。7天在本院进行筛查,其他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由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听筛技术人员携带耳声发射仪到各单位预约筛查。2011年1月,除人民医院外,其他各医疗单位出生的新生儿均改为到市妇幼保健院筛查。
关键词: 儿童保健 听力筛查

内容

2004年5月,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规定,将听力障碍筛查纳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按照《枣庄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滕州市卫生局印发了《滕州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滕卫〔2004〕43号)和《滕州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操作常规》(滕卫函〔2004〕11号〕,自2004年7月1日起,采用耳声发射((认^)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八八尺)相结合的筛查模式,开展了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当年筛查6322人,查出疑似患儿24人。市妇幼保健院及中心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于出生后3〜7天在本院进行筛查,其他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由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听筛技术人员携带耳声发射仪到各单位预约筛查。2011年1月,除人民医院外,其他各医疗单位出生的新生儿均改为到市妇幼保健院筛查。对初筛通不过&6(60的新生儿,在29天或42天用0八^复筛,以减少新生儿期由外耳道和中耳影响造成的假阳性。对复筛不通过(显示^〖打)的新生儿,在3个月进行复筛,或者转诊枣庄市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进行诊断性检查。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对早期发现儿童听力障碍、进行早期干预、减少听力损失、防止残疾起到了重要作用。2013年上半年新生儿听力筛查14253例,筛查率为99,95%,查出听力异常可疑婴儿138例,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并跟踪随访。

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出版者:山东大学出版社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同志送来志稿,嘱我作序。阅读这部内容翔实、体例完备、图文并茂的志稿,不禁心潮澎湃、思绪万千。《院志》记述的十年,正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是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加大公共卫生投人,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成就辉煌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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