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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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体制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432-432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财政体制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国家财政 财政体制

内容

清时,所有财政政策的制订,岁入岁出款项的划分,地方财税征免、解交、存留的数额,都由中央统一额定,地方无权自定。县乡不是独立财政,无权预决算。民国初年,军阀混战,财政体系极为混乱,谁占谁收,谁收谁支。1930年,县开始编制财政预决算,因财政不独立,仍从属省财政。1934年,国民党政府以减轻地方负担为名,废除苛捐杂税,说是废除,而每年的税捐都高于往年。1939年至1945年,抗日民主政府期间,实行的是自筹自给分散管理的财政。当地抗曰游击队伍吃、穿及军火供应,主要依靠募捐和摊派。后随着抗日民主政权的巩固发展,抗日根据地逐步扩大,财政收支逐步走上正规。1945年至1948年,区设粮差,当地被国民党军占领,在此期间,国民党政府不断增加税种,并大幅度提高税率,时开征的各种税附加捐达20余种。1946年区公所设有财政助理员1人。1952年,地方财政收入全部上交专署,支出由专署拨给。1953年开始,国家实行中央、省、县
  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区(乡)行政经费、干部补助费、公杂费及小学经费均列入县级预算范围,统一直拨,收不抵支的部分由省调剂补充。1958年官桥人民公社成立,建立财政部,有工作人员2人。1962年,设财粮助理员1人。1972年,官桥税务所兼做农财工作。1974年至1975年,实行“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支出预算包干使用,节约不缴,超支不补。1976年至1979年,恢复“总额分成”一年不变的管理体制。1980年,公社建财政组,亦称农财组,实行“总额分成、分级包干、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财政体制。1981年,农财组有工作人员2人,其主要任务是全年粮食征购,农业税收及支农周转金的投放和回收。1986年4月1日,官桥镇正式成立财政所,由5人组成。实行“定额上解,超支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官桥财政所于1987年在农业银行官桥办事处建立金库,每月12、25日结账报解,镇留49.4%,交市财政50.6%。1988年,进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行“收支挂钩,比例分成,超收奖励分成”的体制。至1994年划分税种,实行“分税制”,乡镇财政收支体制至今没有变化。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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