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费县制定了关于调整1989年改革与管理工作规定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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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9509
事件名称: 1988年费县制定了关于调整1989年改革与管理工作规定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2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月30日

事件描述

是日,制定了《关于调整1989年改革与管理工作规定的意见》。将有收入的科室的指标调整为前3年的平均值。完成毛利指标的科室,人均月奖金为20元,其中基础奖7元,奖励工资13元。对超过毛利指标的部分实行分段提成:人均超过1-30元者,提取30%;31-50元提20%;51元以上提10%。手术室和手术科室按手术费的50%计入各自的直(间)接收入。新调入医院的职工3个月内不参加科室核算奖金的分配,只享受每月7元的基本奖金;新分配来的学生和新招工人员1年内不参加科室核算奖金的分配,第二年按1/2计发。到院外会诊,须经医务处批准并向所往单位收取会诊费,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的会诊费分别为30元、20元和10元。会诊费交财务科,计入会诊人员所在科室的收入内,会诊人员凭交款单据领取差旅费。病人或病人所在单位申请上级医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时,来人的车船费、招待费和会诊费等均由患方负担。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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