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3月1日确定药品周转金定额为4783.87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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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9005
事件名称: 1954年3月1日确定药品周转金定额为4783.87元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25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4年3月1日

事件描述

1954年3月1日,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指示,费县人民政府财政科一行4人对费县卫生院的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4月16日写出了《费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关于费县卫生院财务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发现财务工作管理混乱,如公费医疗人员不持医疗证就诊、住院病人的住院药费忘了报销;会计结账时不核对原始单据;药品器械帐物不符,无故错增错损药品器械共378种,比帐面多的有60种,少的有67种;处方不填数量,有的不填价格;个别工作人员私改单据,刘祯立将到社会上催收的欠款留用(已被清退回家),挂号员朱鹏九私改日记贪污,又私自加盖“现金收讫”章领取糖精冲茶喝;库存积压物品造成资金不能充分周转,处方、病历纸可用3年;对病员费用多收、应收不收;营业收入的利润不上交,或从营业收入中私自开支津贴、伙食费等;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甚至十几天存一次,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金额的25倍,违反了货币管理制度。1954年1月经“三反”运动后,在购买药品上,基本达到了有计划的采购,确定药品周转金定额为4783.87元。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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