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院内感染管理的暂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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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8472
事件名称: 防止院内感染管理的暂行规定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218.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9月20日
发生地点: 费县

事件描述

1991年9月20日,为执行山东省卫生厅以(91)鲁卫医字24号文件印发的《防止院内感染管理的暂行规定》,成立了以吴兆玄为组长,綦跃信为副组长的院内感染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费县人民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和《微生物污染监测标准》。《费县人民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常规》:1.各科室医护人员要牢固树立无菌观念,掌握消毒隔离知识。上班穿戴工作服、帽、鞋和口罩,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常规。2.急诊室、门诊、病房和化验室等场所,在每日工作结束后,要用0.2%的过氧乙酸(空气消毒1-Zml/m3)或0.05%的消毒灵(含有效氯500PPm)对空气、地面、桌椅、诊查床、门把手和可能污染的用具进行清洗、擦拭和喷雾消毒。随时污染的应随时消毒。3.肝炎及肠道病病房、门诊对患者污染的物品(如压舌板)以0.2%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或以0.1%的消毒灵浸泡5分钟后冲净,再高压灭菌或煮沸消毒后备用。其他器械(如听诊器、血压计等)应及时用0.3%的过氧乙酸或0.1%的消毒灵(含有效氯1000PPm)擦拭,体温表用碘伏溶液(含有效碘60PPm)浸泡10分钟,清水冲净备用。4.伸入组织器官的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要进行消毒。各种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穿刺、采血和其他医疗器械(包括餐具)实行消毒-清洗-再消毒处理。5.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食堂要实行一次性餐券,用后焚烧。禁止公用餐具,保证饭菜清洁卫生。6.对病人的吐泻物,尤其是传染病房、肝炎、肠道门诊的专用厕所的粪便用50%的加干漂白粉(含有效氯12500PPm)或加等量1-2%的过氧乙酸分别作用2小时或30-60分钟后倾倒,便纸焚烧。污染的容器可用3%的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7500PPm)浸泡2小时以上或以0.5%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冲净后再用。7.传染科、口腔科、妇产科、皮肤科和眼科等诊室或病房的医护人员每处置一次病人须用0.2%PAA或0.05%的消毒灵、150Ppm碘伏溶液泡手1-2分钟,再用清水冲净。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操作后,用药皂流水洗手。《微生物污染监测标准》1.各类病房的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的手细菌总数<8个/cm2。2.婴儿室、产房的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不能检岀沙门氏菌。3.灭菌的物品不能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物品不得检出致病菌。托幼机构的规定同病房。4.一次性使用的餐具细菌总数<5个/cm2, 不得检出大肠菌群。5.女用卫生纸(巾、杯)细菌总数<50个/g,并不得检出化脓菌。6.手术室、婴儿室、产房的空气细菌总数<500个/m3,普通病房<2500个/m3。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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