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成立职工居住用房分配委员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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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7470
事件名称: 1985年成立职工居住用房分配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13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3月28日
结束时间: 1985年3月

事件描述

1985年3月28日,成立了以孙世德为主任,姚峰、于龙国和韩士傥为副主任的职工居住用房分配委员会,在医院党支部、院长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职工住房的分配、调整工作。制定了住房分配方案和相关的制度、纪律:1.对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需变更时,应再次召开委员会议讨论2职工要求分配或调整住房时,须向居住用房分配委员会提交申请,待集体研究后予以回复,委员个人不得对职工提出的要求予以许诺、答复;3.分得或调整住房的职工,应在6天内搬出或迁入;4.拒不执行居住用房分配委员会决议而超过规定搬迁的时间后,每天罚款2元;5.制定居住用房分配方案的原则是:在其他条件相同时,①职称、职务、学历优先,②工龄、院龄长者优先,③晚婚晚育者优先,④双职工和正式职工优先,⑤一方在外地工作的有孩子的住户可酌情照顾,⑥对申请住房结婚者,原则上只给男方系本院职工的夫妇解决住房,⑦新调入的单职工(未婚或配偶为农业户口)住集体宿舍。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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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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