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费县人民医院开展冤假错案的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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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7216
事件名称: 1979年费县人民医院开展冤假错案的工作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11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
结束时间: 1979年

事件描述

1979年,根据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批判“文革”、批判“两个凡是"、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进行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开展了审查和解决历次政治运动形成的冤假错案的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了3月30日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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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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