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临沭县车辆购置附加费向纳费人征收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临沭县交通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5174
事件名称: 1993年临沭县车辆购置附加费向纳费人征收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35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11月22日
结束时间: 1993年11月
发生地点: 临沭县

事件描述

1993年11月22日,根据国办发[1993]35号文件规定:车辆购置附加费由原车辆生产厂和海关代征改为车辆落籍地交通主管部门直接向纳费人征收。费率由原国产车10%、进口车15%统一改为10%。此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出处

临沭县交通志

《临沭县交通志》

本书主要反映临沭县交通局、公路局、327国道沭河大桥收费处、临沂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临沭分公司、汽车站等单位的机构沿革和所辖事业的发展变化。

阅读

相关地名

临沭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