洙边镇刘家莲子坡村幼儿园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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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唯一号: 150931020220000437
机构名称: 洙边镇刘家莲子坡村幼儿园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138.pdf
起始时间: 1953 年春

机构描述

洙边镇刘家莲子坡村幼儿园建于1953年春,当时无固定场所,哪家有地方,就在哪家上课,入园幼儿30余名,园长1人,教师2人。1955年,建起保育室6间,配备了6名幼儿教师,幼儿140余名,分大、中、小三个班。1957年,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在该村召开托幼工作现场会,推广该村坚持农村办托儿所、幼儿园的经验。1958年,该村幼儿园与陈家莲子坡村幼儿园合并,园址设在陈家莲子坡村, 占地2亩,有活动室6间,并设有幼儿食堂, 刘德偶任园长。入园幼儿140余人,分大、中、小三个班,幼儿教师3人,集体购置幼儿服装140余件。另设6个流动式托儿所,有保育员6人。是年,赵家阁代表刘家莲子坡村,出席了山东省“除四害、讲卫生、托幼”工作三模会议。1960年,幼儿园分办,刘家莲子坡村重建园址,占地1亩,建活动室2间,添置课桌凳40套,入园幼儿40名,刘德偶仍任园长。“文化大革命”中,该园未停办,并添置了部分课桌凳,入园幼儿60余名。1977年,幼儿园扩建,占地1.5亩,活动室4间,添置标准课桌25张,板凳50条,并购转盘一台,2人翘板一条,风琴1架,道具服装33件,共投资4000余元。1978年6月,该园被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托幼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授予锦旗一面。1979年,该园被评为临沂地区托幼先进集体,是年9月,园长刘德偶荣获全国 “三八”红旗手称号。11月,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刘德偶“三八”红旗手称号。1981年5月该园被评为山东省托幼事业先进集体。1983年9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刘德偶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5年以来,该园继续扩建,占地2.5亩。并添置滑梯一个,秋千4架,6人翘板1条,篮球架1付,小型玩具6套,总投资达1万余元。园长葛秀英。1988年该园被评为县级一类幼儿园。在园幼儿50名,幼儿教师2人。1989年被评为临沂地区托幼工作先进单位。1990年幼儿教师赵霞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孙兰芝获地区先进幼儿教师称号。1991年投资3000余元,增添幼儿演出服装36套,新建茶房3间。1993〜1994年有幼儿46名,教师2人。1994年,该园获县级规范化幼儿园称号。1997年,有房屋7间,教师1人,幼儿23人。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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