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卫生法规监督执行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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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翼城卫生志》
唯一号: 150931020220000374
机构名称: 翼城县卫生法规监督执行队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070.pdf
起始时间: 1992年10月

机构描述

1992年10月,翼城县卫生法规监督执行队组建,为县卫生局领导下的常设性临时机构,办公地址设在县中医院,杨作桂任队长,时有卫生监督员7名。职责是依据各项卫生法规,对与各卫生法规相关的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并实施对各相关企业的领导、职工及个体经营者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按照卫生法规要求,对有违法违规行为者执行处罚;负责对各企业、个体经营者《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社会办医许可证》、《集体办医许可证》、《个体医开业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工作。 1994年9月,该队不再承担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是药品监管和个体行医管理工作。1999年5月,药品监管职能归药检所,个体医管理归卫生局医政股。卫生法规监督执行队自行撤销。

知识出处

翼城卫生志

《翼城卫生志》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全面系统记述翼城卫生事业的 历史与现状,力求内容真实、全面。本志通贯古今,详今略古,上溯事物发端,下至2010年12月底。彩页不受下 限时间限制。 记述以类记事,以时为序,横排竖写。按章、节、目设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首设概述,未设大事记,志为全书 主体,分门别类记述全县卫生情况,图表照片穿插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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