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药品检验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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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翼城卫生志》
唯一号: 150931020220000370
机构名称: 翼城县药品检验所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063.pdf
起始时间: 1982年

机构描述

翼城县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82年,李华成任所长,时有职工2人。承担药品监督检验和监督工作。1983年,租占县妇幼站房屋6间,购置了简单的办公用具。1985年,租占城关镇卫生院房屋1间。全所职工4人。1986年, 办公用房增为2间,人员增至6人。1987年,所址搬迁到县药材公司,租占房屋4间,全所拥有职工8人。当年增置了检验配套的器材和各种检验仪器装备,选送2名人员分别到运城地区和临汾地区药检所培训学习。聘请教授、老药工对本所职工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开展了药品监督检验的一般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形成自上而下的药品管理体系。全县有药品监督人员80人,其中县药品监督员5人,乡镇药品检查员30人,片村药品报告员45人。同年2月,在第二次假劣药品查处中成绩显著,获省级联合表彰奖励。1988年,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工作中,受到国家卫生部表彰奖励。是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药监所”荣誉称号。1989年,租赁县人民医院楼房6间,设置了办公室、检验组、监督组3个科室。全所有职工10人,其中有1名山西医学院药学专业大学生。 同年,再次获省“文明药品检验所”称号。1990年,职工人数达11人,定期培训或到外地进修参加学习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54.9%。全所固定资产共计36880余元,其中百元以上的仪器有15件,总价值达26140余元。检验项目由原来的一项扩大到6项。当年,获县人民政府“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奖。1991年,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工作受省卫生厅表彰。2001年,办公所址搬迁至县物资公司大楼,占有办公室6间,拥有工作人员15名。2002年5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检所撤销,职能归属县药检局。

知识出处

翼城卫生志

《翼城卫生志》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全面系统记述翼城卫生事业的 历史与现状,力求内容真实、全面。本志通贯古今,详今略古,上溯事物发端,下至2010年12月底。彩页不受下 限时间限制。 记述以类记事,以时为序,横排竖写。按章、节、目设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首设概述,未设大事记,志为全书 主体,分门别类记述全县卫生情况,图表照片穿插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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