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计划、会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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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100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计划、会计、统计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6
页码: 303-308
摘要: 1950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各级税务机关暂行会计制度,对计、会、统作了规定。县税务局设立会计股,各税务所配备专职会讣1人,负责计划、会计、统计、票证工作。
关键词: 税务工作 会计 统计

内容

1950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各级税务机关暂行会计制度,对计、会、统作了规定。县税务局设立会计股,各税务所配备专职会讣1人,负责计划、会计、统计、票证工作。
  税务所的会计人员,担负着了解经济、税源变化和收入进度情况,坚持税款入库报解制度,加强各类票证的管理,按规定填写使用票证,坚持按日记帐,控制滞纳欠税等。1979年10月,县局开始实行《税收计、会、统工作单项竞赛试行办法》。
  第一节税收计划
  本局建立以来,税收计划就由专人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认真遵循“从经济到财政”和“积极可靠”的原则。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情况,参照上期税收、税源资料,考虑本期内增减因素,做出正确地预测和判断,并对各税种、税目进行详细核算,编制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税收计划。税收计划编制后,还要做岀详细的编制说明。
  税收计划分为年度税收计划(分税种、项目、重点税源编制)和季度税收执行计划(分税种、月份编制)两种。其编制程序是:县级年度税收计划采取“两上一下”的编制程序,即:基层税务所、税务局,逐级向上级局提岀建议数,分级编制,逐级上报。然后,自上而下地分配年度税收计划指标,按上级局分配的指标,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季度税收计划采取“一上一下”的办法,即:由县局向上级机关提出建议数,上级核定后,下达执行。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坚持旬有检查、月有考核,对重点税源做到经常调查分析,并按月(季)写岀检查分析报告,提供领导参考。由于年度税收计划具有严肃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
  第二节税收会计
  建国初期至六十年代,本局及基层所的会计人员多是由责任心较强的税务人员担任,基本适应了税务会计工作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税务会计队伍进一步加强。通过不断调整、充实和培训,税务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1986年在全市税务会计人员珠算定级中,被定为1级的1人,3级的2人,4至5级的26人。1988年6月,又有13人被定为4级,5人被定为5级。在1986年参加地区举办的珠算比赛中,市局获全区团体第三名,个人全能第一名,传票个人第一名。
  县局根据山东省税务局(79)鲁财税字第78号文件关于实施《税收计会统工作单项竞赛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 在全县税务系统开展了计会统单项竞赛。规定了竞赛内容、得分扣分标准、考核奖励办法。对会计结报作了规定:城区税务所于次月一日上午、其他税务所一律于每月最后一天或提前二至三天到县局结报。
  会计帐簿的种类有:(1)票款结报手册,一式两册,一册由专管员或代征单位用以请领票证,结算票款;一册由税务所会计代替票证分户帐;(2)税收日记(总)帐,按日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税款征收、解缴、提退、结存和损失核销等数字,按旬小结,月终结帐;(3)滞纳欠税登记簿,由税务所专管员按时登记数字,月终结帐。
  会计报表的种类有:(1)税收旬电报;(2)税收会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3)滞纳欠税月报表;(4)代征手续费提支情况报告表。
  1988年1月起,将会计实行的原收付记帐法改为借贷记帐法。
  第三节税务统计
  税务统计分税收、税源、税政三个部分:税收统计,根据税收会计报告数字统计,反映税款征收入库情况;税源统计,根据税款征收凭证和纳税申报表统计,反映经济、税源变化情况;税政统计,反映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以及纳稅户的情况。基层税务所的统计工作,一直由会计人员兼任。局机关从1988年开始配备二名专职统计员,并实行微机管理。现行税务统计报表种类:工商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月(年)报总表;产品税分经济类型统计月报表;增值税分经济类型统汁月报表;营业税分经济类型统计月报表;农村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统计年报表;集体企业所得税统计年报表,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建筑税统计年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统计年报表;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其它各税分经济类型统计年报表;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统计年报表;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季报表;减免税统计月(季)报表;用税收归还贷款统计季报表;资源税、盐税分经济类型统计季报表;税务机构、干部职工统计年报表等。
  第四节税收票证
  -一、票证种类
  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照证是按税种设计的,属地方税税票25种,省税税票8种。实行专票专用,一税一票,一户一票。1958年9月试行工商统一税后,县局原商货税定税照、商货税分运照、货物税完税证、焚化品查验证、印花税缴款书、暂代盐税完税证及七种面额印花税票停用。1982年为适应新税种的要求,票证有所增加。1992年,本市使用的税收票证和单证有:(1)税收完税证;(2)限额完税证;(3)牲畜交易税完税证;(4)罚金收据;(5)滞纳金收据;(6)临时经营纳税保证金收据;(7)自收税款缴款书;(8)扣缴税款通知书;(9)产品税专用缴款书;(10)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1)营业税专用缴款书;(12)城市维护建设税专用缴款书;(13)资源税专用缴款书;(14)建筑税专用缴款书;(15)集体企业所得税专用缴款书;(16)奖金税专用缴款书;(17)税款滞纳金罚金专用缴款书;(18)能源基金专用缴款书;(19)国营企业所得税专用缴款书;(20)上划中央国营企业所得税专用缴款书;(21)工商统一税完税证;(2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完税证;(24)代收税款凭证;(25)扣税专用凭证;(26)地方重点建设基金专用缴款书;(27)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专用缴款书;(28)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凭证;(29)教育附加缴款书;(30)印花税票(1、2、5角,1、2、5、10、50、100元)9种;(31)印花税收据;(32)换票证;(33)自产自销证明单。
  二、票证、帐簿、报表
  市局使用的有;(1)票证分类出纳帐。按票证种类分别设立帐页,及时登记票证领、发、用、存数字。(2)票款结报手册。(3)票证用存报告表。用以反映票证领、发、用、存情况, 根据票证分类岀纳帐定期编报。
  三、票证管理
  1983年2月27日,县税务局作岀关于对票证、章戳和经费管理的具体规定:1.票证领发制度。在领发票证时,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并互相签名,及时记帐。会计人员不定期地和专管员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书面报告县局。
  2.保管制度。对票证专存,要放于保险柜。专管员外出办理税收工作时,要做到票不离身。非因税收工作外出不准携带一切票证,做到不准带票回家,不准带票走亲访友,不准带票参加与工作无关的会议或其他非工作活动。
  3.票证使用制度。在填写票证时,坚持做到“十不准”,即:不准跨号使用;不准几本票同时使用;不准互相借用;不准用白条收税;不准开票不收税(赊税);不准用其他凭证代替税收票证;不准用税票代替其他收入凭证;不准用完税证代替专用缴款书;不准用缴款书收取现金。票证必须逐栏填写,字迹要求清楚,不准涂改,作废的税票必须注明作废原因,交会计、所长审查后,月终解交县局。填写税票时,对纳税人的姓名、住址、税款所属时间和填发日期、征收人员的姓名等都必须认真填写,不能遗漏。
  4.税收管理证明、自产自销证明,由会计负责保管、使用。开发证明时,持证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专管员收税后经所长审查签字方可开发。
  5.对票证审核工作必须做到:填票员自审、互审,会计全面复审,所长抽审。
  对票证的领发、保管、填写和审核等具体工作,由县(市)局会计股统一掌握,并作为计、会、统单项竞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审核结果发文通报本市税务系统。

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临沂市税务志》

出版者:山东省临沂地区新闻岀版办公室出版

本志断限时间,上起1840年,下至1992年,涉及税制起源记述作了必要的上溯。本志开头序列编纂和审修人员名单、题词、图片、序言、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后列附录、后记,中间正文设7章、25节。这套丛书,包括列入上级编纂规划的一部地区志、十一部县(市)志以及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若干部专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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