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公布了《医院诊所暂行管理条例》。
1953年4月9日,费县卫生院制定了院内工作制度(费县卫生院暂作工作计划):
除部分人员参加卫生防疫工作外,应逐步建立正规的工作制度,转变医疗作风,以减少病人的痛苦及繁琐的手续,以提高治愈率为工作质量的标志。
(一)应贯彻卫生工作“四大”原则,特别是坚持为工农兵服务的立场,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医疗观点。目前应学习刘少奇同志论“关于党的群众路线问题”及其他有关农村工作指南的文件,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精神检查和改进工作。
(二)门诊工作:
1.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星期日停诊,逢集及急诊例外)。
2.挂号:初诊500元(旧人民币,相当于0.05元,下同),复诊持就诊券不再收挂号费, 急诊100元。挂号证丢失者同初诊。
3.凡经就诊之病人均建立病历并编号存查。
4.烈军家属及复员军人持有证明文件者,得优先挂号权。
5.遇有疑难病人或须转院的治疗者,须经会诊(特殊情况例外),转院时须带病历。
6.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打闹或随便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外出时,须交待他人临时代理。
7.下班后,须有值班医生、护士各1人,以应急诊。
8.根据目前我县脱产干部及群众人数,应设有病房。脱产干部普通病房3间,隔离病房2间;群众普通病房3间,隔离病房2间。
9.免费:贫苦群众及烈军属之免费须持区以上人民政府之免费证明信。
10.收费:①烈军属除挂号费按500元,其他及药费一律八折。②除持有证明信者予以全免、半免、八折外,一律按药品成本之20%不超过50%的利息收费。③接生费:平产暂定20000元。④住院费:每人每日1000元。
11.严格执行门诊制度(挂号、收费、病历等),除急诊外,不经挂号不诊病;群众拿现款取药,不见处方不发药。
12.由政府介绍来住院的病人,应经门诊医生检查,根据床位、病情决定是否住院。
(三)(缺失)
(四)会议制度:1.治疗会议每半月1次(发生医疗事故及病人死亡时随时召开,由院负责人召集之),由主治医生召集之。2.全院工作人员大会每月1次。3.院务会每半月1次。
1954年1月,工作人员的薪金改为工资制。
2月,设立门诊病案和各种诊疗记录,建立交接班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5月,实行新的挂号制度,挂号时备有门诊病历。制定了门诊制度、病房交接班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6月,制定了卫生工作制度,对公共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卫生管理机构和督促、检查、评比制度。
1955年3月4日,在费县财政科的帮助下,进行了物资清理和折价,继而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经费开支和药品计划采购等有关制度。
8月,在学习了国务院7月26日下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草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病员守则,并对门诊病历的书写、编号、保存提出了具体要求。
11月,根据山东省卫生厅(55)卫机字第2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转诊工作制度。
1957年1月23日,制定了《关于各项工作制度的补充》。(一)医疗工作:1.建立中医中药门诊值班制度,负责日常值班以外的门诊病人的诊治工作。2.挂号时每个病人只建一个门诊病历,一个挂号证,全院通用(含中医科)。3.手术室设护士1人。4.门诊分娩者由门诊医师及助产士负责;住院分娩的产妇及新生儿的护理工作由病房负责,产科情况由助产士负责处理。5.设立机动护士班,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非经护士总长允许不得外岀。(二)损坏公物处理制度:发生损坏丢失情况后,一律登记,报院长办公室作出结论,分别情况作出免赔、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处理意见。(三)总务工作:1.每月的1日、16日填写领物单,向会计室领取物品。2.建立病房保管室,并以旧换新。3.借用公款须经院务委员会批准。(四)会议制度:1.院务委员会议半月召开1次。2.部门小组会议和全院职工会议每月召开1次。(五)请假及保卫保密制度:1.不论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外出超过3-5个小时者,经部门负责人允许;请假在5个小时以上3天以内者,经院长批准;3天以上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2.不得在工作室内接待家属或亲友,如需在机关内住宿,报告本院领导,非直系亲属不得在机关内住宿。3.不论工作或非工作时间非因工作关系不得串工作室,中西药房、会计室严防乱人随意进入。
1960年3月20日,对住院病人预收押金和粮票。
1961年,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
1963年1月,根据中央卫生部1958年制定的“综合医院工作制度”和1962年制定的“关于改进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费县人民医院在《一九六三年医院工作意见》中制定了门诊工作制度、会诊、转诊制度、中医科工作制度、化验室工作制度、放射室工作制度、药房工作制度、入院出院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产房工作制度、病房护理工作制度、病房卫生员工作职责、财务制度以及会议、学习等工作制度。
2月5日,对医院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有工作人员91名,其中医务人员68名,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中医科、放射科和化验室8个业务科室,指定了科室负责人。
5月27日,建立了财务工作制度,含挂号、收费、西药、中药、器械、家具和被服管理制度。
11月,卫生部对1958年3月发布的医院制度进行了修改,印发了《综合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规定了13个科室、43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12月10日,王发景回报了赴潍坊参观学习的情况。一是实行五定(定人员、定制度、定任务、定分级管理、定床位),二是日常工作和“社教”分为两套班子。
12月19日,中共党员分组讨论了关于贯彻“医院工作40条”的有关事宜。
1964年1月,制定了病房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含晨会、查房、病案讨论、护理和病历书写制度。
是年,学习4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城市综合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共50条。
1965年,实行医院工作革命化:简化门诊手续,便利病人就医;改革病房管理,加强医护协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护质量。
1972年10月20日至12月2日,各科室制定了本科室的工作制度。如:内科病房管理制度、药厂工作制度、洗衣房管理制度、外科病房物资保管制度、中药房工作制度、中医科工作制度、药房工作制度、放射科工作制度、化验室工作规则、供应室财务管理制度、食堂工作职责和注射室工作制度等。
1977年1月6日,医院党支部决定每星期一、三、五为政治学习日,除值班人员外,均参加学习半天;二、四为业务学习时间;星期六为党员活动日。恢复8小时工作制。
上半年,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俗称“四人帮”)后,恢复了医生、护士交接班制度、集体查房制度、会诊制度、药品、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物管理责任制。公布了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治大夫、总护士长、护土长、副护士长,共计22名。
1978年7月,卫生部重新制定和下发了《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草案》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1月26日,贯彻落实“医院工作30条”,确立了以医院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979年10月12日,贯彻苍山医院管理现场会议精神,以经济手段管理医院。拟于10月25日参观苍山县人民医院,自11月1日开始实行经济管理。
11月6日,医院党支部讨论经济管理事宜,旨在革除“铁饭碗,大锅饭,一刀切,不核算” 的弊端。
11月15日,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以(1979)卫计字第127号文件规定自1980年1月份起,可以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1月19日,医院党支部研究了经济管理的相关事宜。
2月5日,医院党支部决定不能发放奖金,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月17日,将全院职工分为3个等次发放奖金,一等奖68人,每人14元;二等奖103人,每人12元,三等奖8人,每人10元(含已退休的3人)。
4月9日,学习惠民中心医院的经验,医院党支部决定由英成鲁负责经济管理工作。第一季度增收节支4040元,按20%提取了奖金。
6月12日,山东省卫生厅以(80)鲁卫计字第88号、财政厅以(80)鲁财行字第118号、劳动局以(80)鲁劳薪字第151号文件联合印发了《关于制发 <山东省医疗机构奖惩办法〉 (试行草案)的通知》,对医院经济改革中的科室指标、单项奖、综合奖、提奖比例、审查程序和批准手续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8月19日,成立经济管理领导小组,由寻景乾、韩士傥、唐爱荣、李堂友、英成鲁、秦洪才和赵培祥组成。
11月1日,用代金票沟通医院各科室间的经济往来,代金票相当于货币在本医院内流通。
12月25日,车辆驾驶人员按安全行驶万公里发奖金1元,共发给王清福奖金45元。给亦工亦农人员和计划内临时工每人发给奖金55元。
是年,对药品实行了“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1981年6月22日,因1981年财政预算拨款11.64万元,将出现资金缺口14万元,医院党支部认为有必要搞好经济管理。主要对策:一是由刘锡学、英成鲁、于道荣、韩士傥、杨玉泉、李刚和秦洪才组成费县人民医院经济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经济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经济管理方案,经群众讨论后试行;三是为职工住户安装电表,节约用电;四是与入院病人签定医药费清理合同书,防止拖欠费用;五是从工会费中支款300元,用于修缮托儿所和购置乒乓球台。
7月1日,试行科室核算。
7月16日,医院党支部决定经济管理方案要由群众讨论并试行1个月后再商定。
8月15日,将卫生津贴分为4元、6元、8元和12元4个等级,除传染科病房和X光室以外,其余科室有节余者可发给,无节余的科室不发。计划生育假享受卫生津贴,不享受科室提成,病假、事假以上两项均不发。
12月7日,张松贤向医院党支部回报了11月10日在蒙阴县人民医院召开的临沂地区医院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在临沂地区重点支援4个县级医院,费县未被列入“三分之一重点县”。
下半年,全院共提取劳务提成6500元,人月均5元,调动了广大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年底,给每名职工发放奖金65元。
1982年1月12日,卫生部颁发了《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规定了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
2月1日,院长、副院长和财务科主任随费县卫生局组织的参观团赴日照县参观了日照县人民医院和石臼、奎山、岚山医院。
2月15日,增补张松贤、高相乾为经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3月19日,对经济管理办法提出了9条修改意见。
1983年5月17日,医院党支部学习费县卫生局制定的卫生改革试行办法(草案),决定先党内后党外逐级展开学习,并制定了本院的实施细则。
上半年,实行了以“五定一奖”、“百分考核”和“联医计酬”为基本内容的岗位责任制。
下半年,学习“医院管理30条”、山东省《医院管理检查标准》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建立健全了《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办公制度》、《医院领导人值班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例会制度》、《卫生管理与评比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和《会议制度》。贯彻沂南医院管理会议精神,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着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月9日,院级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开始实施。
1月19日,党支部、院长联席办公会决定1983年全年人均奖金为30元,级差不大于10%。
2月10日,院长办公会重申凡旷工者一律扣发工资。
2月24日,费县卫生局以费卫发(1984)第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卫生改革的试行办法,包括改革的目的、机构与管理、任务与职责和计酬方式等。
3月23日,院长办公会讨论修订了经济管理草案,4月6日原则上得以通过。
4月6日,将医院党支部制定的经济管理方案交给职工讨论,比原方案的指标提高了33%。
5月17日,重申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8月30日,科室负责人在院长和卫生局副局长王维练的带领下赴苍山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9月26日,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改变医院“脏、乱、冷、穷”的状况,在以往经济管理的基础上,院长办公会议制定了以“逐级包干、质量控制、定额管理、超额提成、按分计奖”为主要内容的《费县人民医院岗位责任承包制实施细则》。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工会、医务处、总务科、财务科和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责任承包制领导小组,下设政工、业务(含医疗、护理和药械)和财务后勤考核小组,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于每月的27-29日按“实施细则”对各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医技、行政、财务、总务及所辖班组按政治思想(20%)、业务指标(40%)、经济定额 (30%)和清洁卫生(10%)各100分设置考核细则,临床科室按政治思想(20%)、病房管理 (20%)、业务指标(20%)、经济定额(30%)和清洁卫生(10%)各100分设置考核细则。按全院当月纯收入的10-30%提取超产奖,按科室所超经济定额的1-10%提取单项奖。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科室参加奖励分配;得分80分者,不奖不罚;得分在80分以下者,按低于平均分值的情况在浮动项目(粮价补贴、副食品补贴、卫生津贴、保健费和年终奖)中予以经济处罚。
取消代金票,各科室的经济核算按下达的收入、支出指标进行。
另外,公布了《请假制度》、《公费医疗经费的使用办法》、《器械损坏赔偿制度》、《增收节支、废品回收制度》《救护车使用制度》和《劳动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设置了对发明、创造、发表论文的特殊贡献奖和对骂人(每次罚款5元)、打架(每次罚款30元)、挑拨离间、违犯计划生育政策、不服从工作调配、抢占住房、违犯法律和一级医疗事故的肇事者的年终奖一票否决的条款。
10月5日,赴蒙阴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是月,按照《费县人民医院岗位责任承包制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一次考评。
11月1日,制定了《关于临时工(含计划内临时工)的管理使用办法》。对临时工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医院签定合同,以岗设人,落实责任,以质计薪,按日计酬,有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设临时工的岗位有:职工伙房和病员伙房3-4名,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卫生员各1名,供应室2名,洗衣房2-3名,缝纫工1名,药厂动物饲养员1名,锅炉工2名,管道工1名,拖拉机驾驶员1名。
11月19日,医院党支部决定9月份和10月份共发奖金20元/人,9月份按考勤结果发放,10月份按《考核细则》的规定发放,8月份以前不补发。
12月24日,对医院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人均月奖金控制在15元以内。不同意外科提出的临床科室以科室为单位承包经营的办法。
12月25日,拟订了以“五定一奖”(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业务指标、定支出限额, 超定额奖励)为主要内容的1985年改革试行办法,将奖金分为综合奖(按科室结余比例提取)和单项奖(单项提成)。
是年,全年人均发放奖金152.13元。
1985年1月17日,医院规定病假期间工龄小于10年休假在3个月以内的扣工资额的20%,7个月以内的扣工资额的30%;工龄满10年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扣工资额的20%;抗日战争期间参加工作的扣工资额的10%。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暂行规定》,外出进修期间每日补助0.30元,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制定了《费县人民医院改革与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全院科室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行政后勤科室3类。对后勤科室实行计件工资和承包经营。对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了业务指标、经济指标和行政管理3项考核内容,对个人设置工作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和医德评价4项考核内容,均实行百分制。80分为基本分值,超过基本分值的部分为获奖分数。在临床科室的分值中,门诊占30%, 护理占30%,病房占40%,医技科室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各占50%。对个人的考核中,工作定额占40%,工作质量占30%,劳动纪律占20%,医德评价占10%。
1月20日,制定了《关于对报考电大、夜大、函大学习的几项规定》。
1月22日,制定了《行政工作的几项制度》。
1月26日,医院党支部和院长联席办公会议根据费县卫生局1985年改革方案制定的
《费县人民医院1985年改革与管理实施细则》被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对临床和医技科室实行定任务、定质量、定收益、定岗位的责任制,对后勤科室实行承包、半承包或企业化管理,对行政科室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临时工实行合同制或计件工资。取消年终奖金,按增收节支的纯利润提取奖金,按考核成绩发放。有的项目可提取单项奖。做到奖金总额有限度,科室之间不拉平,个人奖金不封顶,月考核、季兑现。反对科室内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2月5日,中共费县县委办公室以费办发(1985)6号文件转发了中共临沂地委、行署办
公室的传真电报《关于严格控制发放奖金补贴的通知》。
2月20日,制定了《爱卫会工作制度》。
3月28日,制定了《分房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
3月29日,决定自4月1日始,使用《考勤考评实用表》等6种表格。
4月4日,制定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4月13日,鉴于财政拨款由原来的保基本工资的全额改为只保基本工资的70%、以后每年缩减30%、直至“断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财政预算意见和医疗卫生单位人力、物资成本逐年增大的状况,对1月26日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费县人民医院1985年改革与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一、定人员,以科室4月份的人数为基数,所增加的人员或增加的人员费用由科室承担;二、定支出,将职工工资的30%、各项补贴和各种人头费用列入科室的经济包干内容;三、除科室的直接收入外,将临床科室在医技科室和药房的分成列入科室的间接收入(或支出),计入科室核算额;四、行政管理人员的奖金按临床、医技科室前六名的平均数计算,按考勤、考核结果发放;五、承包经营的科室执行承包合同;六、一切缺勤按规定的比例扣发基本工资、补贴和全部奖金。见表4-1、表4-2。
表4-11985年各科室定编人员数(以1985年4月份实有人数为基础)
表4-21985年每月各科室经济包干表
4月16日,成立了分房委员会,对有关制度、纪律和住房分配方案进行了修订。
4月19日,召开了全院科室负责人会议,讨论了差额预算拨款逐年递减的对策。
4月30日,费县卫生局批复第一季度奖金6020元(业务收支结余32156元),按263人
计算,每月人均7.62元。
5月1日,定于每月的25日结帐,26日-30日进行当月的考勤、考评和经济核算。实行了新修订的科室核算办法。
5月13日,医院规定各种假期均按天数扣发奖金,旷工1天扣发全月奖金,进修期间不发奖金。各科室在奖金发放中应根据考勤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发生事故时,每次每人扣款50元。
5月20日,制定了《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6月26日,中共临沂地委、行署以临发(1985)2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停止执行临发
(1984)44号文件中有关浮动工资规定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决定的浮动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等,国家一律不承认。
7月9日,制定了《院长、副院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8月2日,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在院长和费县卫生局副局长王维练的带领下,赴临沐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8月4日,在费县卫生工作会议上,费县人民医院以《以改革为动力,努力提高“三个效益”》为题介绍了医院改革的经验,自1984年10月份以来实行的“联医计奖”方案,促进了三个效益(社会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
8月5日,成立病历质量考评小组,制定了《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奖罚制度》,于8月10日起实施。
8月20日,制定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10月12日,签定了《病房卫生员合同书》。
是年,全年人均发放奖金144元。
1986年3月19日,院务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一九八六年医院管理与改革计划细则》。
3月22日,院长、副院长到临沂参加华东地区六省一市县(区)级“六长”(局、院、站、所、校长)管理理论考试。3月30日考试,6月18日获山东省卫生厅颁发的合格证书。
4月12日,费县人民医院向费县卫生局申请提取第一季度奖金12012元。
4月24日,印发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几项规定》。
5月13日,传达了临沂地区卫生局提出的“巩固、消化、补充、完善”的改革方针,医院应重社会效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效益,不能强调经济效益。
6月13日,去消科室核算的“小票”,使用四联单,实行了逐日对帐、签字制度。
6月27日,医院党支部决定自6月30日至7月7日在全院开展整顿思想、纪律和作风的活动。
7月11日,申请提取第二季度奖金15374元(结余额的20%)。
8月3日,赴蒙阴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8月10日,医院党支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
9月12日,申请提取奖金14868.20元(结余额的25%)。
10月23日,临沂地区卫生局根据1985年5月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的《医院管理检查暂行标准》对全区县级医院进行了检查评比,费县人民医院获911分,列14个县级医院的第4位。
12月23日,制定了《临时工管理办法》。
是年,改革与管理的主要成绩是:1、实行了院长负责制;2、医疗、医技科室实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后勤科室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行政科室实行了岗位责任制;3、由个案护理和功能制护理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有专人负责、按一定程序对病人的身心健康实施有计划、有系统的整体护理;4、实行了首诊科室负责制;5、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的病历护理文书书写标准和评分标准,规范了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
1987年1月15日,申请提取1986年第四季度奖金11894元(结余额的20%)。
2月4日,将费县卫生局批准发放的奖金分为基础和浮动两部分发放。
4月17日,去日照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4月22日,赴蒙阴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6月1日,成立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陈彦文任组长,邓范周和吴兆玄任副组长,綦跃信、孙世德、王世臣和黄仲英为成员。
1988年1月22日,因在1987年12月5日临沂地区卫生局组织的医院工作检查中获同级医院第二名,对全院154名职工每人发放“全勤奖”10元、“改革创先奖”30元。
1月25日,实行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技术、经济责任制管理,制定了《一九八八年改革与管理的补充规定》,设立行政、医疗、医技、护理和经济考核小组,每月考核1次,将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任务和计划生育5个方面的情况汇于《各级各类卫生人员考核表》。考核成绩按季度与奖惩挂钩,使考勤、考核与联医计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是增加收入。下午5点后的挂号费改为初诊0.20元,复诊0.10元;对住院病人每床日收取护理费0.50元;超过一患一陪后,每名陪人每日收取陪护费0.10元;静脉注射或抽血每次收费0.20元,输血者收输血费1元;开写诊断或病假等证明,每次收费1元;向瓶中加药时,每更换一次空针加收0.10元;妇科检查每次收材料费0.40元;特护费每天3元;主治医师出诊每次收费15元,医师每次收费10元。二是将药品费的50%、检验费的20%、放射、心电、B超检查费的15%计入临床科室的间接收入和对应的科室的间接支出。三是科室的各项支出均在科室收入中扣除,下达毛利包干定额指标,见表4-3。四是提高床位使用率指标, 内科90%、外科95%、妇产科95%、小儿科85%、传染科90%、中医科75%。五是健全考核机构。医院成立考核小组,邓范周任组长,吴兆玄、綦跃信、陈常竹任副组长,李尚峰、赵隆堃、李月秋、孙世德、孙颖、郭梅芳、王瑛琍、英成鲁和刘忠才为成员。各科室成立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工会小组长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科室内工作人员的考核。六是将奖金分为3类:(1)基本奖金,每人每月7元;(2)科室提成,每季度兑现一次,从超结余指标部分中提取5-15%;(3)单项奖,每开出一个B超或心电图检查单提取0.10元;钡餐透视每天5例,每超过1例提成0.50元,每减少1例扣奖金1元;床位使用率超过或低于指标的5%, 人均奖励或罚款1元;人工流产每月定额170例,每超过或减少1例奖励或扣除科室奖金0.50元。七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1)事假期间扣发20%的工资,请假1天扣减5天的奖金,3天扣减半个月的奖金,10天扣除全季度的奖金和1个月的奖励工资;按天扣发保健津贴。(2)病假不足7天者,按天数扣发奖金;7-15天者扣发1个月的奖金,每季度累计15天以上者,除扣发奖金外,再扣发1个月的奖励工资。(3)旷工1天扣工资3元及当月奖金和奖励工资;每迟到15分钟,扣工资0.50元;脱岗或空班1次,扣工资1元及10天的奖金和半个月的奖励工资;上班干私活、带孩子每发现1次扣工资0.50元;打牌、下棋每人每次罚款2元;会议、学习、集体活动无故缺席,党员、科主任、护士长每次罚款1元,其他人0.50元;自行变更排班,每次罚1元;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发1个月的奖金、保健津贴、奖励工资, 并按天扣发工资;与病人争吵每次罚款1元,扣奖励工资2元;骂人每次扣工资2元和10天的奖金;斗殴每次扣工资5元和当月奖金;私自取用公物,除限期交回外,每次扣工资5元和1个月的奖励工资。
表4-3有收入的科室1988年毛利定额指标单位:元
3月4日,由于财政继续缩减卫生事业经费,费县卫生局再次强调:职工要满负荷工作, 不但发展靠自己,解决生存和吃饭问题,也只能靠自己。
3月5日,费县卫生局抽查夜间各类人员在岗情况。
3月21日,到临沂地区人民医院学习科室承包的经验。
4月1日,对人工流产、B超、心电、普通透视、钡餐透视、拍片检查和病床使用率的超定额部分实行单项奖。B超、心电图和普通透视分别给开单医生提取0.1元、0.05元和0.03元,胃肠透视和拍片分别提取收费的5%和2%。
4月23日,公布了第一季度科室核算提成额:小儿科1030.98元,外科2043.61元,妇产科1124.18元,传染科660.02元,中医科283.57元,口腔科20.82元,耳鼻喉科98.33元,眼科34.54元,手术室714元,药剂科893.17元,放射科162.20元,检验科667.51元,232心电图室61.10元,B超室70.44元。护理按病床使用率和40%的系数计算。
5月,印发了《关于各项考核内容和标准》,规定了各项工作的考核内容、标准、分值、计分方法和考核组的成员、分工、考核方法等。吴兆玄任医疗科室考核组组长,綦跃信、李月秋和赵隆望为成员;邓范周任医技科室考核组组长,李尚峰任副组长,于龙国为成员;黄仲英任护理考核组组长,陈常竹任副组长,孙颖、郭梅芳和王瑛琍为成员;孙世德任行政考核组组长,王世臣和刘忠才为成员;陈彦文任经济效益考核组组长,英成鲁任副组长,赵映奎为成员。将每月的考核结果于下月的5号前报院部汇总。
6月1日,成立了《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陈彦文任组长,吴兆玄和邓范周任副组长,棗跃信、孙世德、王世臣和黄仲英为成员。
6月6日,陈彦文参加了山东省在烟台召开的医院管理工作会议。
9月26日,亦工亦农人员可享受科室人均提成的100%,计划外临时工享受50%。
1989年1月30日,制定了《关于职工休假的实施意见》。自3月1日起按照《山东省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暂行规定》和费县卫生局费卫发(88)49号文件的精神,安排干部、职工休假。后,未实施。
是日,制定了《关于调整1989年改革与管理工作规定的意见》。将有收入的科室的指标调整为前3年的平均值。完成毛利指标的科室,人均月奖金为20元,其中基础奖7元,奖励工资13元。对超过毛利指标的部分实行分段提成:人均超过1-30元者,提取30%;31-50元提20%;51元以上提10%。手术室和手术科室按手术费的50%计入各自的直(间)接收入。新调入医院的职工3个月内不参加科室核算奖金的分配,只享受每月7元的基本奖金;新分配来的学生和新招工人员1年内不参加科室核算奖金的分配,第二年按1/2计发。到院外会诊,须经医务处批准并向所往单位收取会诊费,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的会诊费分别为30元、20元和10元。会诊费交财务科,计入会诊人员所在科室的收入内,会诊人员凭交款单据领取差旅费。病人或病人所在单位申请上级医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时,来人的车船费、招待费和会诊费等均由患方负担。
2月18日,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邓范周任组长,许志安和徐大勇任副组长,寻景乾、赵隆堃、英成鲁、黄仲英、陈常竹、綦跃信和刘忠才为成员,负责对各科室的工作每月进行1次常规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
2月28日,定于每周的星期二进行行政查房。
7月4日,分为3个小组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检查。临床小组:陈彦文、陈常竹、綦跃信和李月秋;医技组:邓范周、吴兆玄、赵隆堃、于龙国、王桂华和李加启;行政组:徐大勇、王世臣、孙世德、刘忠才和英成鲁。
7月7日,成立质检科,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检查督导。綦跃信任组长,赵隆望任副组长,黄仲英、陈常竹和郭梅芳为成员,日常工作由郭梅芳负责。制定了门诊、临床和护理质量检查标准,8月10日进行了首次检查。
7月17日,购胸牌350个,以备实行工作人员挂牌服务。
第三季度,人均奖金额为80元。
1990年1月2日,制定了《关于参加学术会议、短训班及撰写论文的有关规定》、《关于药品、器械等各种用品采购、供应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出差和用车的有关规定》。
1月12日,制定了《科室建立财务帐目的规定》,各科室在财务科设立了收支与财产物资帐目。
2月23日,印发了修订后的《费县人民医院质量考评标准》,精神文明和工作标准各100分。
11月6日至10日,派员随同临沂地区卫生局组织的参观考察团赴蓬莱、莱州和潍坊考察了医院管理工作和供应室建设。
1991年2月22日,制定了《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了财务管理的原则、相关科室的职责、权限和收入、支出的运作程序。
3月11日,汇总参观临沂地区人民医院、莒县、沂南、蒙阴和临沐县人民医院的情况,拟借鉴外地经验,改进医院的管理工作。
3月23日,为便于科室核算和单项劳务提成统计,给临床科室和医疗人员编制了号码。
4月1日,制定了《防范医疗事故和重大差错的规定》,从法制、道德、行政、制度和工作规程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是日,对单项劳务提成按照科室和医生的编号进行详细登记,按月统计到科室和个人; 同时,将1991年的工作量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见表4-4、表4-5。
表4-41991年单项劳务提成明细表
表4-5
1991年病床工作日一览表
6月1日,根据费县卫生局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劳务提成不得超过4-5个月的工资额。是年,印发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在1991年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1.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2.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差错和各种责任性事故。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85%,治愈好转率95%,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70%,产妇死亡率不高于2/万,新生儿死亡率不高于0.7%,住院病历书写优良率95%,并按时归档,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处方合格率95%,责任制护理、基础护理、急救物品、药品完好率100%,褥疮发生率为0,护理文书合格率90%,一级护理合格率80%,特级护理合格率90%,技术操作合格率90%,检验科VIS≥80%,放射科甲级片≥40%,废片率≤2%。各种报告单书写准确、清楚、及时。中西药品配方无差错,无药品积压过期、失效、虫蛀、鼠咬、霉变、损耗率≤3%。,制剂合格率95%,划价准确率98%,中药秤量误差小于5%,无空白处方和药品借条,不购进伪劣药品。3.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4.在1990年的基础上将工作量和经济指标上调10%。5.加强工作考评和经济核算工作。按照百分制标准,科室对个人每月考评1次,医院对科室每季度考评1次。精神文明占20%,工作质量占30%,工作量占20%,经济指标增加到占30%。陈彦文任医院考评组组长,邓范周、吴兆玄、徐大勇任副组长,孙世德、王世臣、陈常竹、綦跃信和赵隆堃为成员。下设5个考评小组:徐大勇任医疗考评组组长,綦跃信任副组长,寻景乾、时建华、杨庆姝、高秀芝、张承乃、李加余、秦修成和孙建文为成员,负责对临床科室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的考核工作;吴兆玄任护理考评组组长,陈常竹任副组长,徐兰香、全建英、邵春华、王中春、王士红、王瑛琍、牟平帮、沈宝霞、李宝雪和孙淑杰为成员,负责对临床、医技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考评;邓范周任门诊考评组组长,赵隆堃任副组长,于龙国、王桂华、李加启、曹允强和贾立如为成员,负责考评检验、放射、药剂、特检、急诊、挂号室和各临床科室的门诊工作;英成鲁任行政、总务和财务考评组组长,刘忠才和韩土傥为成员;陈彦文任精神文明考评组组长,孙世德、王世臣任副组长,李树成、齐振汉和宋福运为成员。英成鲁、赵映奎和王德全负责经济核算。每人每个月发基础奖7元,按考勤发放奖励工资13元,按科室考评和核算发放提成。以上3项奖金额控制在相当于4.5个月的工资限度以内,但“提成”项在科室和个人之间不拉平。
是年,业务收入4888226.52元,同比增长37%,收支结余984543.03元。
1992年1月14日,传达了临沂地区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医院分级管理的文件和标准,成立了本院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计划。
2月13日,根据学术会议过多过乱和日趋商业化的情况,制定了《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按照专业对口、申请审批、经费包干和扩大成效的原则,规范了对参加学术会议人员的管理。
3月25日,费县卫生局副局长王维练、费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邓范周随同临沂地区卫生局医院分级管理参观团赴河北省参观了三级甲等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二级甲等医院遵化县人民医院和一级甲等医院丰润县新军屯医院。
5月1日,印发了《房屋使用管理的规定》,对住户按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院龄及户口人口计分,按分值为序挑选住房。对违规占有公有房屋者予以处罚。
8月15日,制定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明确了保卫科和相关科室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对住宅区划片联防。
9月15日,制定了《关于接收进修人员的管理规定》和《关于接收实习人员管理的规定》,对来院进修和实习人员的范围、审批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0月31日,医院党支部决定实行股份制办院。未果。
是年,印发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重申在奖金发放中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针对在奖金发放中存在的平均主义思想,考评不认真和互相攀比等现象,重申并调整了相关的规定。1.旷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资、当月的奖金和半个月的奖励工资;每迟到15分钟,扣工资0.5元;擅离岗位1次,扣工资3元、10天的奖金和半个月的奖励工资;上班干私活、带孩子1次,扣工资1元;打牌、下棋者每人每次扣工资2元;会议、学习或集体活动不参加,每次扣党员、科主任、护士长工资1元,其他人员0.50元;不服从排班或自行变更班次,每次扣工资1元;浪费各种表格,每次扣工资1元;私自取用公物,限期追回并扣工资5元。2.与病人吵架,每次扣工资3元;骂人,每次扣工资2元、10天的各项奖金;打架斗殴,每次扣工资10元,扣发当月的各项奖金。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一胎者,产假期间只发基础工资和7元的基础奖金,按天减发卫生津贴和其他奖金;经批准生育二胎者,产假56天,产假期间不享受卫生津贴和各类奖金,自怀孕之月起,子女不享受独生子女费和托幼方面的待遇;因不采取避孕措施而流产者,休息期间按事假对待。4.事假,扣发30%的结构工资,每天扣发5天的奖金,超过10天者,扣发1个季度的奖金和1个月的奖励工资;5.病假累计7天以内的,按天扣发奖金;累计7天-15天的,扣发1个月的奖金。6.探亲假、婚假只发给结构工资,不符合晚婚年龄的,按事假对待。
是年,按照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开展了以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和全优(全程优质服务)为中心的训练活动。
1993年3月27日,梳理了单项奖的项目和提成比例。
3月31日-4月3日,徐大勇、全建英、时建华和刘忠才参加了临沂地区二级甲等医院
培训班。
4月1日,进一步完善了科室核算制度,将单项奖项目统计到个人,后勤科室的部分班组实行了企业化管理。
4月9日,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关于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接收进修实习人员、参加第二学历学习、外出会诊、手术和车辆使用等制度。
4月10日,高俊兴专职从事科室核算工作。
4月29日,重新确定了单项奖的项目和提成比例,核定了科室工作指标。
是月,因受宣传媒体关于假药事件的负面报导的影响,全院财务收支亏损。给每人发放第一季度“奖金”45元。
5月18日,费县人民医院医院办公室印发了《请示报告制度》、《医院查岗制度》、《危重病人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门诊朝会制度》、《关于协调门诊科室之间关系的规定》、《关于方便群众就诊的几项措施》、《关于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的规定》、《关于加强急诊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定期召开病人及家属座谈会的规定》、《关于增加医院工作透明度,实行 “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关于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决定》、《关于在门诊大厅设立服务台的决定》、《关于建立院长接待日、设立举报箱和挂牌服务的决定》和《关于开展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5月26日,对科室核算方案进行了调整,各科室设兼职统计人员。
是日,将本院制度编辑成册。
6月1日,院级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逐日按排班本查岗。
6月19日,总务科的部分科室实行承包经营。
7月26日,执行调整后的科室核算方案和综合目标考核方案。
8月29日,执行医院制定的药品采购程序。
9月4日,经8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8月份开始发放“职务补助”,院级负责人每人每月20元,科室主任、护士长每人每月15元。
10月10日,聘任任庆远和王萍为检验科副主任,系医院首次在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机关批准前自行任用科室负责人。
10月27日,将职工在家庭中使用的公有家具和10辆自行车全部折价卖给个人。
11月21日和25日,参观了“二甲”已达标的日照市、莒南县和苍山县人民医院。
11月28日,召开了争创二级甲等医院动员大会。
12月3日,派员到已经“二甲”达标的蒙阴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12月29日,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医院分级管理责任目标合同书》,将争创二级甲等医院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
是月,对医院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王维练任组长,邓范周、徐大勇和陈常竹任副组长,綦跃信、赵隆堃、全建英、刘辉、王士红、咸丽、刘忠才、宋长美和英成鲁为成员。下设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徐大勇任主任,綦跃信、赵隆堃、全建英和刘辉任副主任,王士红、咸丽、刘忠才、宋长美和英成鲁为成员。
1994年1月5日,院、科所有负责人(共66人)赴“二甲”达标的蒙阴县人民医院参观。由此,彻底摆脱了“假药事件”的纷扰,根据1991年9月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基本标准和分等标准评审细则,集中一切人力、物力、精力,投入到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活动中去。
2月15日,为了确保争创二级甲等医院的活动获得成效,费县人民医院制定了《关于在争创二级甲等医院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和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处理办法》。按照山东省二级医院基本标准和分等标准评审细则考核、评审时,凡因个人因素扣分者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的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处以罚款直至停职、辞退。
2月19日,费县人民医院制定了《关于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考核的决定》,共40条,2月27日印发。1997年11月26日修订、补充后,增加了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共50条,见表4-6。
表4-6费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社会服务承诺、医德医风、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违章处罚细则
项目处罚办法
一、迟到、早退。15分钟内罚款10元;16~30分钟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因迟到所致的差错事故和其他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二、擅离职守、学生顶班。半小时内罚款3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因此所致差错事故和其他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三、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一切经济待遇;二天以上依次类推,旷工达半月者,停发两个月的一切经济待遇;旷工超过半月以上者,扣发三个月的一切经济待遇;超过一个月者,一年内不安排工作,不享受一切待遇;旷工三个月以上者,按自行辞职论处。
四、会议请假:接会议通知后,本人书面申请,逐级签批,手续完备(以会议组织者签字为批准)。手续完备者,根据事由按事假或病假(不足一天按半日计算)处理;程序不完备、事后补办手续、口头请假、代传口信等按旷工(不足一天按半天计算)处理;迟到、早退同“迟到、早退” 项。
五、事假:本人书面申请,班组、科室负责人和院长逐级审查签字,报政工科备案,月底汇入考勤表。手续完备者,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手续不完备、事后补办手续、越权批复、口头或代传口信等,按旷工处理,因此所致差错、事故和其他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六、病假:除保健科的证明外,其他手续同事假。同“事假”项。
续表4-6费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社会服务承诺、医德医风、
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违章处罚细则续表4-6费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社会服务承诺、医德医风、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违章处罚细则
续表4-6
费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社会服务承诺、医德医风、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违章处罚细则
续表4-6费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社会服务承诺、医德医风、
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违章处罚细则
注:本细则所称“一切损失”系指事件处理中用于协调、调查、鉴定、诉讼、差旅、用车、用人、招待、补救措
施和赔偿等所必需的直接费用。
2月21日,对单项提成的项目和比例进行了修订。
2月26日,对院级及中层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
3月1日,院级负责人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医院总值班任务。
3月10日,费县人民医院印发了费医发(1994)3号文件,对总务科、基建维修科、设备科和药剂科的工作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见第三章第一节第108页。
3月26日,执行修订后的单项提成方案。
4月1日,费县人民医院印发了费医发(1994)5号文件,对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当事人,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进行行政、经济处罚,使医疗事件与个人职责和利益挂钩。
4月2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4)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接收、聘用工作人员的规定》,旨在打破干部、职工的终身制,强化竞争和风险意识,遏制指令性派进非专业技术人员。效果甚微。
4月16日,印发了费医发(1994)8号文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5月10日,印发了费医发(1994)9号文件《物资管理办法》,促进了物资管理工作,减少了物资的浪费和流失。
7月19日,根据1994年4月2日印发的费医发[1994]7号文件,医院与新调入的人员签订了《录用人员协议书》。
8月2日,费县卫生局创办的《费县卫生信息》载文:费县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以“四种精神”(主人翁精神、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进取精神)争做“三爱”(爱我病人、爱我岗位、爱我医院)带头人,苦练“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全心身地投入到争创“二级甲等医院”的活动中去。
8月14日,崔现彬、刘志恭、魏宝玉、张明立、李坤庭和姜兴云出席了费县人民医院争创 “二甲”再动员大会。
8月27日-28日,顺利通过了二级甲等医院验收。
9月,对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修订和补充。
11月23日,根据费县人民医院费医发(1994)15号文件《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推荐,对职工进行了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沈文省被推荐为内二病区副护士长,放射科1名副主任落聘,妇产科两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降聘1级。
11月25日,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1981年6月17日发布的探亲规定,以费医发(1994)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各种假期待遇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休假的管理工作,规定了各种休假的条件、天数、待遇等,体现了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原则。探亲假:不能利用节假日与亲人团聚的已婚职工探配偶,每年一次,3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4年1次、2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报销车船票的70%,配偶为军人的,工资全发,其他人员扣发每日工资总额的10%。婚假:晚婚者17天,工资同探亲假;未达晚婚年龄者3天,扣发日工资总额的30%。丧假:直系亲属去世者3天,扣日工资总额的10%,非直系亲属去世者按事假办理。产假:晚婚且系第一胎者150天,剖宫产加15天,工资全发;批准生育二胎者90天,扣发日工资总额的20%;未达到晚婚年龄的90天,扣发日工资总额的30%。计划生育手术假:女扎21天,男扎7天,放取环3天,工资全发;引产42天,人工流产15天,扣发日工资额的25%。病假:按日发给工资总额的80%;患恶性肿瘤的工资全发。事假:发给日工资总额的70%。职业假: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休假30天,工资全发。工伤假:治疗期间工资全发。为提高学历档次上学期间的面授、考试、辅导、离职学习等,只发给工资中的基础工资及未纳部分。
11月26日,11月22日以费医发(1994)14号文件印发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开始实施。其主要内容分为《行政管理考核细则》(250分)、《工作质量考核细则》(750分)、工作指标和科室核算方法。每月26日前由分管院长和职能科室对全院工作进行考核,政工科将考核结果汇总后,通知财务科按考核和核算结果兑现科室、个人的单项奖、基础奖、津贴和超定额后的奖金。
1995年3月1日,开设了专家门诊。
3月5日,根据实行科室核算后各科室由推诿病人变为争收病人的现象,以费医发(1995)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按专业范围收治病员的规定》,规定了各病区按专业范围收治的病种及超范围收治病人的处罚办法。
3月25日,对《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进行了修订。
4月28日,在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费县人民医院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题介绍了管理经验。
5月1日,全国实行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制度。6月18日按照医院工作的特殊要求和各科室各专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排班原则,全院工作人员仍每周工作6天。
7月1日,对《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进行了修订。
10月20日,为了规范对医疗、教学、培训、科研和学术活动的管理,费县人民医院分别以费医发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和1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来院进修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接收临床实习的规定》、《关于外出进修和继续教育的规定》、《关于会诊的有关规定》、《关于转院、转科的规定》、《关于撰写论文的规定》、《关于科研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10月21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5)1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计划外临时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将计划外用工纳入人事管理的范围,工资由政工科核定,除按承包、计件发工资者外,可按出勤天数享受所在科室单项奖金的1/2,发至被辞退后1周。计划外临时用工违纪时,扣除本人的保证金和所在科室的考核分值。计划外临时用工不享受超额奖、基础奖、养老保险、子女入托优惠、住宅用房及工会待遇。在优化组合中落聘后不再复聘, 列出了可以辞退的10项条件。
10月30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5)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继续对科室的行政职务实行选聘制,对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实行优化组合。设置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数,印制了岗位变更志愿表、科室负责人民意测评表、推荐后备人员表、优化组合第一、第二志愿民测表和职工满意度调查表。科室行政负责人在职工无记名测试中获2/3以上赞成票者可连任;得票在1/2-2/3之间者,经政工科考查、院长办公会批准,可留在原科室工作;获票不足1/3者,予以解聘。一般职工获2/3以上举荐票者, 经本人同意,政工科对其德、勤、能、绩考察,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试任相应的的行政职务,确实符合任职条件的,一年后报告人事、卫生主管部门办理任用手续。新推荐的临床科室负责人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医技、护理科室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男性55岁,女性50岁的科室负责应配备副职,达到退休年龄时,职务同时解除。全院在岗人员(含计划外临时工、借用、返聘人员)均可在院内选择两个科室作为第一、二志愿。获1/2赞同票者为第一志愿入围,落聘者可在不满编制的科室进行第二轮测评。对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降级聘用。院方引进的临床医疗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品学兼优、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护理、医技科室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医院指令科室接收,不占编制限额。对非本院所需而由上级强行派人的人员,不指令科室接纳,在履行优化组合程序后未能聘用者,为院内待岗人员。
11月21日,莒南县人民医院来人参观医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总务科和药剂科的管理。
12月8日,东营市人民医院一行9人来费县人民医院参观。
12月11日,调整并确定了新的科室核算方案和后勤承包方案。
1996年1月9日,临沂市“二甲”医院复核检查团一行7人对费县人民医院的二级甲等医院工作进行年审,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美贞、费县卫生局局长李坤庭、副局长姜兴云和医政股股长刘志芹陪同验收。
1月24日,院级负责人、科室主任和行政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员享受全院平均奖金的1.6、1.4和1.2。
3月14日,经医院认可的室主任,每月发放“职务补贴”10元,住房调配时计5分。
4月1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6)6号文件印发了《〈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 修改补充意见》,对科室核算方案、后勤科室的承包经营、行政管理和工作质量考核细则及检查计划等进行了补充、修订,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0月10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抵制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干部、职工的腐蚀,以费医发(1996)13号文件印发了《价格信息录》。由分管院长、财务、审计和主管科室共同完成设备、药品和各类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10月16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6)1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继续对科室行政管理岗位实行选聘制,专业技术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对指令性安排非专业技术人员到医院工作一事设置了限制条件。收效极微。
11月4日,进行一年一度的对干部的民主测评和对职工的优化组合。
11月8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6)15号文件印发了修改后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
11月19日,将《费县人民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及1994年以来医院制定的部分文件装订成册,备150份材料供明天的会议和工作使用。
11月20日-23日,临沂市医院后勤管理与改革研讨会在费县召开,以费县人民医院为参观现场,费县人民医院作了题为《以人为本规范机制,深化改革增添活力》的典型发言, 向与会者发放了《费县人民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装订本,提交了《浅论改革发展中的职工食堂》(潘长杰)、《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医院发展》(赵映奎)、《医院供热系统节约初探》(刘忠才)、《浅谈总务工作如何服务于临床》(总务科)和《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率的探讨》(李刚、徐广鹏)等论文7篇,交流4篇(会议共收到论文80余篇,交流17篇)。
12月25日,在费县人民医院召开了全县卫生系统规范化管理现场会。中共费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武装部的领导、卫生局全体工作人员、乡镇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卫生院院长、财政所所长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学习了费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的决定》,听取了费县人民医院的典型介绍,参观了费县人民医院各科室的管理工作现场。
1997年1月1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7)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法定工作之外劳动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每名工作人员逐日填写考勤表,对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劳动时间做到随时清理、科室认可、每周小结、月终汇总,对每周工作5天或40个小时之外的劳动时间,按照《劳动法》规定的150%、200%和300%计算工资。去消“提成”、“奖金”等易被误解的称谓。
3月5日,沂水县人民医院一行17人来考察医院管理工作。
5月5日,为使物品采购工作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所购物品质优价廉,供应及
时,避免和减少失误,防止职务犯罪,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7)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物品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实行计划采购和主管科室负责制,不准科室自行购进物品,经多科室参与、多方面考察论证后确定供货方,防止单个科室或个人说了算。要求工作人员忠实地代表集体利益尽职尽责,力求减少失误,廉洁勤政、不为利诱所动。
5月6日,鄕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来人参观科室核算和后勤科室承包模式。
5月16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7)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医疗护理工作请示报告的若干规定》。请示报告的范围:因交通、工伤、事故、中毒、自然灾害等发生大批量伤病员或危重病人和接收大量体检任务时;发生重大疫情或甲类传染病时;确定实施重大手术、截肢或对病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和危险的特殊检查治疗时;首次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修订医护制度和技术常规时,改变医疗护理文书格式时,需做特级护理时;发生输液(血)反应,重大差错、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时;新药或自制药品首次应用时;紧急手术、救治而知情人、关系人或家属不在时;在用药品、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使用病人自购药品、材料时;研制新药进行临床试验时;新发展药械材料供方时;出借药品、设备、材料时;收治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迹象病人时;收治“三无”(无姓名、无地址、无钱物)或被遗弃的伤病员时;收治港、澳、台、侨胞或外宾时;收治社会知名人士和县级以上离休人员时;收治县内现任正局级以上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和正高级知识分子时;收治门诊三次或住院三日,经科内会诊仍不能确诊或疗效不好的病人时;收治本院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时;参加院外会诊、学术活动、进修和学习时;接收院外进修、实习人员或使用进修人员单独值班时,进修实习人员变更原学习计划时,邀请院外卫生技术人员来院从事医疗学术活动时;出具死亡原因证明时;使用印鉴向院外出示涉及纠纷的证明时;院外借阅、摘录、复印医护文书时; 将病人转到院外诊治时;发现将影响工作、病人、医疗、设备、药品和资料安全的隐患时。
6月1日,在临沂市卫生局召开的“以病人为中心,深化医院改革”经验交流会议上费县人民医院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全程优质服务》为题介绍了医院改革与管理的经验, 费县人民医院总务科以《加强后勤管理为临床提供优质服务》为题介绍了后勤科室改革的经验。
10月19日,临沐县人民医院来人考查干部聘任和职工优化组合方案的实施情况。
10月28日,院长、副院长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赴金乡县人民医院参观学习。
12月9日,进行1997年度民主测评、优化组合工作,参加人数为463人,缺席2人。有1人落聘3个月。
12月25日,院长与68名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和副护士长签订了《科室负责人聘任协议书》。
12月26日,修订了《职能科室边缘性工作界定表》。对门诊手术室开展的手术范围进行了限定。
1998年3月28日,王维练编写的《医院改革与实践》出刊,书中的有关规定自4月1日起执行。该书以费县人民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为主要内容,同时收录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医院管理的制度、文件36件。卫生部副部长孙隆椿、山东省人大副主任苗枫林、卫生厅副厅长王文芳、临沂市副市长李延华、中共费县县委书记胡家利、县人大主任宋德法、县长仇景阳为该书题词,卫生厅厅长张青林作序。
11月26日,对98名科室主任、护士长实行民主测评,有475名(含临时工)职工参加了优化组合,有3人落聘3个月。
1999年7月5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7)1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经济核算与奖惩办法的补充意见》。设立优秀员工奖,每人每月30元,对优秀员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实行三级考核、末位淘汰制,淘汰比例为被考核人数的5%。实行风险金制度,按照初级职称及一般工作人员2000元,中级职称人员和班组长3000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4000元,院级干部5000元的标准交纳风险金,风险金被扣后,于下一月补齐原额,若当月未出现违纪违规或工作缺陷,则按风险金的2.5%予以奖励。
7月30日,对中层干部进行了末位淘汰民主测评计分。
9月3日,对根据中共费县县委、县政府费发(1999)53号文件开展的清理清退党政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和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共有计划外临时工75名(制剂工10人,电梯工1人,护理员18人,司机3人,挂号员4人,锅炉工4人,卫生员16人,洗衣工4人,收款员3人,运煤工1人,茶水炉1人,管道工2人,木工2人、电工1人,环卫工1人,垃圾清运1人,药剂员1人,心电图1人,门卫1人),借用人员7名(护士4人,医士助产1人,临床医疗1人,麻醉人员1人),于9月10日离岗。
9月15日,费县卫生局以(99)费卫人函字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留用临时用工人员的通知》。经县“双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留用临时用工21人,留用期限为1年。驾驶员4名,门卫4名,锅炉工4名,制剂工6名,管道工2名,木工1名。
10月25日,与68名临时工和借用人员签订了《聘用临时工协议书》。
12月25日,费县人民医院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一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制度;二是打破中层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三是在全院职工中进行年度考评、优化组合;四是精简行政管理科室,压缩非医疗人员。
2000年1月6日,对中层干部按5%的比例实施“末位淘汰”,有4人落聘1年。
2月28日,传达了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精神,要求做到三个转变,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形象。
是日,救护车司机按出车公里数计算出差补助费。
8月7日,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审与聘任分离,民主测评、考试考核和竞争上岗。
9月1日,副院长时建华同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负责人赴天津、哈尔滨和大庆考察了将企业使用的IS09004-2国际质量标准体系用于事业管理的情况。
2001年2月1日,在仇冰玉副县长的带领下,徐大勇和王维练等人赴大庆油田总医院学习事业单位应用ISO国际标准体系管理的经验。
5月,王维练参照大庆油田总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成了费县人民医院ISO国际标准体系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月2日,大庆石油总医院派员为费县人民医院举办IS09004-2质量标准体系讲座, 借用费县第一中学电教室对费县人民医院的各级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7月17日,在多次参观黑龙江大庆石油总医院和大庆石油总医院派员来费县辅导的基础上,费县人民医院第五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和实施IS09004-2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方案(草案)》的报告。该质量标准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分别为1个质量手册、3个程序文件、45个作业文件和配套支持性文件、238个质量记录。对服务质量的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科室及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人员都规定了“谁来做、做什么、何时何地做”的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设置了管理者代表,成立了考评办公室和中心考核组,制定了“放心、及时、方便、满意”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0月14日,费县人民医院对过去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12月8日成为£09004-2质量标准体系的作业文件。
12月20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1)4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实行IS09004-2质量标准实施方案》的决议。
2002年1月10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2)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明明白白看病”,创建“百姓放心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参加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在全国开展的第二批“百姓放心医院”创建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以“明明白白看病”为主线,将病人的五个明白(使患者明白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用在什么地方,明白确诊何病,明白应做什么检查,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及应注意的事项)、五个知道(使患者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应尊重医务人员哪些诊治权,知道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手续,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落到实处。
5月9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2)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开展“满意在卫生”活动的实施方案》,分为思想发动和学习教育、排查问题集中解决、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总结验收评选表彰4个阶段进行,9月底结束。
5月18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2)6号文件转发了山东省卫生厅鲁卫医发 (2002)13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的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医疗、护理、医技和行管后勤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卫生厅提出的《质量基本要求》和《管理基本要求》,从人员、技术、设备、医用材料、制度和环境条件等影响医疗质量的6个方面加强了管理。
6月26日,根据“明明白看病”、创建“百姓放心医院”的要求,对住院病人费用实施“一日清单”制度,将住院病人当日发生的医药费用打印,送达到病人手中。
8月16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引进专业人才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修、考研、流动等情况的规定》。引进的医疗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医技、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安排住宅楼一套并分别发给安家费5万元、2万元。在本单位工作不满5年而离职者,向院方交纳1
-4万元的管理费和1万元的培训费并带走在本院工作的配偶、子女。
8月28日-9月2日,进行首次IS09004-2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12月20日,根据2002年8月19日费县卫生局以费卫发(2002)53号文件印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职工可在单位内部退岗、辞职和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和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是年,徐大勇院长参加临沂市医院管理培训班并赴新加坡参观后,对院级负责人、中层干部和医、护、技、后勤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了培训。
2003年1月6日,职工子女中的临时工55人享受超额劳务工资,从事护理工作的享受所在科室人均数的50%,其他工种30%。
2月13日,院务委员会讨论了2003年工作计划和经济核算方案。
3月20日,成立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徐大勇任组长,许志安和刘同军任副组长,全建英、麻运杰、时建华、王世臣、刘辉、蔡鹏、宗西莲和王俊棠为成员。
5月29日,根据费县卫生局费卫发(2003)20号文件,对经费县卫生局考试考核合格的在岗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被聘用的人员可享受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项待遇。
2004年3月,对五官科、康复理疗科和美容科实行了承包经营,其业务收入减去指标和各项支出后,医院与科室按5:5分成。2007年1月恢复按科室核算计取超额劳务工资。
2005年2月17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5)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救护用车由急诊科管理,办公用车由医院办公室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救护车司机按行车公里数计算工资。
6月20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5)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整体上讲是不成功的”。
2006年1月6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6)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成立了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医技质量管理小组和后勤质量管理小组。
4月1日,费县卫生局指令停发单项超额劳务工资。
10月,邀请临沂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立臻给科室主任、护士长举办了如何提高执政能力的专题讲座。
是年,药品购进价格一律执行临沂市统一的招标价格,有的品种高于费县人民医院招标时的进价。
2007年8月6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2007)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动态管理〈患者安全目标>的实施方案》。附有CHA患者安全目标、《患者安全目标》主要实施措施、CHA患者安全目标考核标准(800分)和贯彻CHA患者安全目标考核评分标准(200分)。
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规章制度名称 实施时间 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实施后获得的主要效果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 1991.2. 22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院 长一支笔签字把关的制度,明确了财务科、药剂科、总 务科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对收入和支 出进行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审计和监督,预防经济 犯罪。 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 化建设。
防范医疗事故和重大差错的 规定。 1991.4. 1 提高法制观念、加强医德修养、端正行业作风、完善岗 位职责、履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采用综合措施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使病人得到满意、及时、有效、安全的救 治。
消毒隔离工作常规。 1991.9. 20 提出了对医院各类场所、工作人员、物品器械和病员排 泄物的消毒隔离要求,规定了微生物污染的监测标准。 在预防当时以乙型肝炎为主的各类传染 病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 定。 1992. 2. 13 只可参加本省、区内专业对口的学术会议,经医务处审 批;将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按每人每年30元包干到科 室,列入科内支出,凡交纳了会议费的,不报销差旅费 和住勤补贴;带回的资料全部交医务处并保证举办学 术讲座或开展新技术项目。 整顿了学术交流的秩序,注重实效,抵制 了学术活动商业化。
房屋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2. 5. 1 分配职工住房时按职务、职称、工龄、院龄、家庭人口计 分,以分值高低决定挑选住房的顺序。对擅自占据房 屋者、占有两套公房者、逾期或拒绝搬迁者、私自调配 住房者予以处罚。对迁入院内居住和迁入新楼房的, 收取“住房保证金”。 限制了房屋分配中的随意性,增强了纪律 性和公平、公正、公开程度,节约了医院有 限的土地、房屋资源。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992. 8. 15 规定了保卫科的职责,提出了对各科室、各项安全保卫 工作的要求,将住宅区分为6片,建立联防制度并指定 了各片的负责人。 明确了保卫工作的责任、任务和要求,力口 强了安全防范措施。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
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
续表4-7费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