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校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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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940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校舍设备
分类号: G48
页数: 8
页码: 628-635
摘要: 民国初期,莒南县除几处县立学校校舍由政府出钱扶持建造外,其余学校校舍由村民自行解决,或集资兴建,或用庙堂、祠堂,或借用民房,房屋破旧,设备十分简陋。土地改革后,把没收的地主房屋改作校舍,基本解决了学校房屋短缺现象。据1949年统计,全县小学共有房屋2255间,其中庙堂190间。
关键词: 校舍设备 教学设备

内容

第一节校舍
  民国初期,莒南县除几处县立学校校舍由政府出钱扶持建造外,其余学校校舍由村民自行解决,或集资兴建,或用庙堂、祠堂,或借用民房,房屋破旧,设备十分简陋。土地改革后,把没收的地主房屋改作校舍,基本解决了学校房屋短缺现象。据1949年统计,全县小学共有房屋2255间,其中庙堂190间。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列出专款修建学校,到1957年,全县3处中学(十字路、夏庄、坪上)和100余处完中小的校舍基本符合办学要求,各村小学的校舍,也得到修缮。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各公社中学、农中普遍建立,大量超龄少年涌进学校,致使校舍缺乏,后来虽建了一批校舍,但多数为土墙草顶,质量很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闹派性,处于无政府状态,打、砸、抢,门窗、玻璃、桌凳、设备等遭到严重破坏,有的学校房倒屋塌。
  70年代初,学校房屋危险和缺少教室的班级占班级总数的55%,“黑屋子"(门窗不合格、室内光线太暗的教室)占教室总数的70%;以土台子、木板子代替课桌凳的达80%以上,中小学设备极差,严重危及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阻碍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由于财力、物力等原因,一直不能解决。
  为了解决“黑屋子、土台子”,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师生采取一些应急措施。1972年,大店公社几处学校创造纸浆课桌。其做法是:先做一木框(和课桌面差不多大)然后放入几根木棍,当钢筋,再放入泥,脱成积块,干后支成课桌,再打上纸浆,有的还刷上漆。教育局在全县推广这一经验,但这种土制桌凳,用不多长时间,就成了一堆土块。1974年又创造“水泥纸浆桌凳”,教育局又总结了这一经验,认为这种课桌凳造价低,美观耐用,甚至比木制的还好,于是在全县推广这一经验。要求各小学、联中全部换上水泥纸浆桌凳。各校师生动手收集废纸、榆叶、柏叶制浆,用水泥托架,突击制作,到1976年全县制作15000余套,每制一套教育局发给补助费1.50元作为奖励费,但时过不久,这种桌凳又破烂不堪,并不象原来想象的那样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省、地要求,认真解决中、小学的校舍改造问题。莒南县从1979年开始对校舍进行三改造(即:改造黑屋子、土台子、危房子)。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做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简称“一无两有”)的要求以后,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到1983年底,全县共有校舍18006间,基本达到标准的13913间,占总数的77.2%,经过4年的努力,使办学条件有了初步改善,但还有“黑屋子”2323间,危房562间,需大修的1208间。
  1984年,莒南县根据省、地提出的农村小学实现“教室、桌凳、院墙、大门、厕所、操场六配套”的要求,莒南县教育局于1984年2月28日至3月8日,对全县农村中小学的校舍改造、扩建和配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査。全县农村中小学共有校舍17817间,其中教室12638间,办公室2046间,教工宿舍1275间,学生宿舍88间,图书、仪器室148间,其他校舍1622间。教室中较坚固适用的9788间,占教室总间数的77%;黑屋子1663间,占13%;需大修的761间,占6%;缺门702个,缺窗5059个。在其他校舍中,较坚固实用的3880间,占75%;需大修的384间,占7.4%;缺门130个,缺窗979个。
  共有课桌67193张,其中木制课桌39968张,占59.4%;水泥桌11016张,镁粉、木板、水泥板等其他种类课桌20056张。在木制、水泥桌中较好的只有15662张,占课桌总数的23%;还有15926名学生无课桌,占学生总数的11%。共有课凳44340条,其中单人凳36776条,双人凳7564条,好的和较好的20025条,占总数的45%;还有85456名学生尚无课凳,需自带,占学生总数的59%。
  学校院墙、大门、厕所、操场情况:应建学校院墙122962米,已建院墙70831米。已安学校大门382个,建厕所1912间,操场981.8亩。已达到“六配套”的单位有168处,其中:联中31处,公社中心小学10处,学区小学48处,大队小学79处。
  在摸清情况之后,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宣传发动,经过一年的努力,文疃乡率先完成“六配套”任务,柳沟乡、相沟乡也相继完成,洙边乡接近实现“一无两有”。1985年4月2日,县委召开校舍改造专题会议,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层层发动,在全县范围形成了一个全民动手,声势浩大的群众性建设热潮,群众有钱的出钱,有料的献料,有力的出力,截至11月份,全县25个乡镇,870处学校(其中,小学751处,联中119处)已达到“六配套”标准的占97.8%,基本完成了校舍改造任务。在近两年的“校舍改造”工作中,全县投资1500万元,新建改建成符合标准的教室17179间,新建大门450个,建院墙122581米,建厕所960间,新辟操场723.6亩,课桌凳达125908套(木质),98.4%的学生有了课桌凳。经省、地两级验收合格,受到省、地的表彰和奖励。
  自1987年春,各乡(镇)开始改建扩建中心初级中学,至1988年底,已有坪上、朱芦、坊前、团林、壮岗、相邸、相沟、涝坡、王家沟、柳沟、石莲子11处中心初级中学建设达到配套标准,另有10个乡镇的中心初中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这次中心初中建设共新建校舍4687间,占地943.8亩,总投资1607.6万元。1988年秋,山东省副省长、教育委员会主任赵志浩到坪上镇中心初中视察,对该校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1990年,在基本完成乡镇“四中斗、”建设任务以后,莒南县县委、县政府于9月28日下发(1990)98号文,公布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家美为莒南县城镇学校校舍改造领导小组组长,10月8日下发(1990)第37号文,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镇学校校舍改造的决定。11月26日莒南县人民政府下发莒南政发呈字(1990)52号,《关于城镇学校校舍改造规划的报告》,从此掀起了一个改造城镇学校校舍高潮,至1993年底,建楼房14座和其他设施,投资1229万元;另外,莒南三中征用土地9亩多,投资25万元;职业中专征用土地29.9亩,投资80万元,购买教学仪器,投资20万元;聋哑学校校舍改造及路面硬化,投资20万元。教师进修学校校舍改造投资10万元。成人中专买山场188.82亩,投资20万元,另有76万元用于城镇学校路面硬化及学校校舍改造,共计投资1480万元。1993年12月,经省、地验收,莒南县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基本达标合格。
  1989〜1993年,各乡镇也积极筹集资金,对中、小学校舍继续进行改造。5年间,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经费达2545.4万元。
  1996年莒南县人大、政协分别于5月份和11月份两次对全县14个乡镇、74处中小学进行视察,提出学校布局调整任务和重建、改建、扩建的具体要求。当年,学校基本建设总投资4012.5万元:其中城镇学校建楼房5座,投资777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的1500多万元,新建教学楼5座(投入589万元),建平房1200间,更新课桌凳2500套,扩建操场90多亩,建院墙1300多米。另外,新建联小22处,改造、扩建37处,全县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
  1997年,学校基本建设投资3790万元,其中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1656.5万元。是年6月份召开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学校布局调整、改建、扩建目标责任书。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是年底,全县新建小学31处,改建57处,农村小学调整到493处。农村中小学建楼房6座,投资835万元,新增课桌凳7057套,投资150万元。到1997年底,全县农村小学校舍达标率86%,初中校舍达标率90%,图书、报刊达标率,小学85%,中学87%,教学仪器及教学设备达标率,小学84%,中学87%,地面卫星接收站,已发展到22座,全县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建、扩建任务。
  1997年,城镇学校建楼房12座,投资2114.8万元,实验中学一期工程投资800万元,已开始破土动工。
  1979年莒南县中、小学校舍和课桌情况综合表
  表18—11991—1993年县城、镇
  学校建设情况
  1995—1996年中、小学
  建楼房情况
  表18—2
  表18—31997年中、小学建楼房情况
  表18―4
  附一
  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镇学校校舍改造的决定莒南发(1990)第37号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九八六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校舍“三改造”、“六配套”和乡镇中心初中标准化建设任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城镇学校由于建校时间早,底子薄,基础差,校舍建设不配套,实验室、图书室及师生宿舍普遍紧缺,有相当数量的校舍年久失修,有的已成了危房,教学设备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与农村伞中小学的发展极不平衡,与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不相适应,而且直接影响了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制约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全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山东现场会议精神和省、地提出的争取三、五年内使城镇学校面貌得到根本改善的要求,县委、县府决定,动员全县各方面的力量,从今年开始,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完成城镇学校校舍改造任务。
  一、城镇学校校舍改造任务
  我县城镇学校现有十六处,包括七处普
  通高中、三处职业中学,二处城关初中、二处实验小学,一处教师进修学校和一处成人中专学校。这次校舍改造的主要任务是:改造现有危房,补充教学、生活必需的校舍和设施,使学校在规模、环境、校舍、操场及课桌凳等五个方面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二、资金来源及筹措办法
  1.在保证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前提下,县财政自一九九0年起拨付校改专款,列校改专户。
  2.从城镇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0%用于校改,由财政局直拨校改专户。
  3.县以上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教育除外)自筹资金安排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按投资总额的5%征收校改专项资金,由建行代收转财政局校改专户。
  4.城市“三税”教育费附加。一九九O年一至七月份按1%的比率,自八月一日起按2%的比率由税务局提取专项资金转财政局校改专户。
  5.从一九九O年起,全县(含中央、省、地属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含亦工亦农、计划内外临时工),按上一年收入总额(包括结构工资、补助工资、奖金)的3%征收专项资金用于校改,由各工资发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筹集,十月份一次收齐,上交财政局校改专户。
  6.在全县中小学生中收取教育义务资助费。按每生每年计收:县管小学20元,初中30元,高中40元。在每学年初一次收齐,上缴县教育局转县财政局校改专户;农村小学10元,初中20元,由乡镇教委办公室在每学年初一次收齐,上缴县教育局转县财政局,作为教育专项经费由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安排使用。
  7.根据国发(1984)174号、鲁政发(1985)120号文件规定,县委、县府决定,自今年起,从乡镇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中,按每个农业人口3元提取校改专项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足额上交县财政校改专户。
  8.根据行署(1990)39号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按其营业额的1%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校改,此款由工商局按月征收,按季度转财政局校改专户。
  9.鼓励各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有突出贡献者,县委、县府给予表彰奖励。
  除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进行其他教育集资。
  三、切实加强领导
  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县委、县府决定成立莒南县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捐资办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把集资校改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以确保全县校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九九O年十月五日
  附二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教委《关于中小学校舍档案、校舍设施维护、财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莒南教字(1996)72号
  各乡镇教委、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委制定下发的中小学校舍档案、校舍设施维护、财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县教育设施档案、校舍设施维护、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校舍档案、校舍设施和财产物资管理的重大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办学方针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办学体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使我县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各学校校舍档案不全、设施维护不及时、财产物资管理不清的现状制约着我县教育的发展和“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为此,各学校要加强这三方面的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巩固集资办学成果,确保校舍设施的安全完整,发挥其使用效益,优化育人环境,为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物质保证。
  二、加强校舍档案、设施维护、财产物资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内容
  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类。确权档案包括房屋、土地的确权证书及证明权属来源的一切报告、批文、协议、合同等;基建档案包括房屋建设、维修、查勘的一切文书、财务、技术资料;管理档案包括房屋、场地的使用、维修及权属变更等情况的一切记录。
  设施维护包括校舍维护、设备维护和环境维护三个方面。
  财产物资管理主要指学校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电教设备、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图书、办公设备、文件设备及家具等。
  (二)方法
  对校舍档案的管理,各乡镇教委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使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移交、查阅、保密、清销及管理人员的职责手续齐全、责任清楚。对档案不清、毁坏、丢失,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学校是校舍设施维护管理的最基本单位,应建立由校长、总务主任、财产管理员和师生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维护管理委员会,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和
  学校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切实把校舍设施管好、用好,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保证事业需要,防止浪费和损失。要经常对师生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凤气。
  三、加强对校舍档案、设施维护和财产物资管理的领导
  为贯彻省、市教委的文件精神,加大对校舍档案、固定资产的管理,县教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校产校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委财务科,负责全县的校产、校舍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教委、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校产、校舍管理。举办学校的行政村,应成立由村委主任、会计、治保主任、校长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校舍设施管理小组,负责维护校舍设施,落实维护经费,维持校园秩序。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校长对校产、校舍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僧理情况将作为考核校长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内容。校长应加强对师生的爱校护校教育,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教委、学校应当选拔政治素质好,组织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员的培训,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提高业务素质。
  各乡镇教委、学校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校舍、校产、财务的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
  四、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教委的评估验收
  1.各乡镇教委、学校要依据省、市教委的统一要求,尽快建立校舍、校产档案,准确掌握校产、校舍的质量和情况,利用暑假这一有利时机,对校产、校舍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按照省、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参照考评办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进行落实。
  3.县教委将把校产、校舍的管理与维护,作为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8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校产、校舍的管理与建案立卡情况进行督查初验,以迎接省教委9月份的评估验收。
  3.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对管理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计划(略)。
  —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莒南县教育委员会
  校舍、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相进
  副组长:王连合厉建奎
  成员:滕厚江朱介新
  聂林海徐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厉建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第二节教学设备
  1950年前,学校教学设备比较简陋,只有自制的教具和采集的动、植物标本。从1953年起,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列出仪器专用费,购置教学设备。到1956年,此项经费只拨给中学和完全小学。1958年,由教育局购买实物发给学校。1962年开始,此项经费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每年拨给莒南8万元左右的实物。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师生动手自制教具。到1985年,共搞过6次较大规模的制作教具活动,累计制作教具(包括动、植物标本)4.5万件。1985年,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王建勋研制的“三角函数演示器”,被评为山东省教学仪器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各校还利用勤工俭学收入购置各种教学用品(包括电化教学器材),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套率均达到70%。1989年11月,全县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现场会后,县、乡政府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农村中、小学和城镇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增加教学仪器配备。1993年,全县25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中心初级中学,先后建起实验室,一中、二中和七中建起实验楼,全县共建实验室204个,仪器室512个,拥有理科仪器价值155.5万元,电教器材78万元,音、体、美器材150余万元,图书97.5万册。至1997年,全县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已达17797.85万元。其中:各种教学设备总值3783.91万元。已建实验室224个,仪器室520个,图书室150个,阅览室120个,语音室12个,电教室24个,微机室10个,已购置录放相机142台,彩色电视机151台,电子计算机122台。已安卫星地面接收站22座。文体器材256.78万元,电教器材22.43万元,各种教学仪器价值333.22万元,各种图书99.73万册,价值达203.14万元。中、小学仪器配备已达国家二类标准,部分中学已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莒南县从1996年起,开始抓普及实验教学,至1997年底,中、小学已有实验教师110名,并且大部分参加了市级或县级培训。认真开展了实验教学,中学实验教学普及率已达90%,小学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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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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