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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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9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简述
分类号: G467.2
页数: 1
页码: 609
摘要: 清末,境内村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租金和庙产收入,不足者由学生家长均摊,其管理方法是,由一定名望的乡绅或族长负责。个人办的家塾,则完全自理。
关键词: 教育投资 教育经费

内容

清末,境内村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租金和庙产收入,不足者由学生家长均摊,其管理方法是,由一定名望的乡绅或族长负责。个人办的家塾,则完全自理。
  民国初年,县区办的公立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田赋附捐,学田租金及基金生息,不足时由学生集资补充;村办初级小学费用由村民自筹粮款解决。
  抗日战争时期教育经费收支办法,原则上执行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规定:县办教育事业,依靠地方产款收入,乡村小学及社会教育经费以区为单位按合理负担统筹。各级教育经费,由同级政府统筹统支,比例要求至少应占经费预算的20%;教育经费开支比例为:基础教育占40%,继续教育费占15%,社会教育费占25%,干部训练费占20%,县区两级成立经费保管委员会,负责经费的设计筹集、收放保管,保障教育经费独立,专款专用。县内用作教育经费的粮款主要靠公粮支拨和地方自筹,以粮代款,分配指标,由县财粮、文教科根据上级指标精神制定。1945年底,公办教员实行供给制后,教育开支多数由区政府配发实物。此外,当时学校还搞开荒种地,纺线织布和短途运输等勤工俭学活动,创收补充学校费用之不足。
  1946年,为减轻政府财经负担,集中财力备战,教育转为民办,教师待遇和办学经费全部由村解决。
  1948年教育恢复后,教育经费全部从当地公粮中支取。
  新中国建立后,教育经费纳入国家财政计划。每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出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年终结算。国拨经费是主要来源,其次,收取学杂费、开展勤工俭学创收也是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虽然国拨教育经费逐年有增,但教育经费紧张状况长期不能解决。1978年以后,国家增大教育经费投入,地方集资办学步伐加快,对学校基本建设投入较大。1986年后,倡导个人和单位资助,地方集资,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到1988年全县初步确立了国家财政拨预算款为主,以征收教育费附加为主要辅助形式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使教育投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0年县教育经费增至1722.2万元。1997年教育经费为5223.5万元。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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