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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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9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工会
分类号: D412.6
页数: 12
页码: 566-577
摘要: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里面一个特殊的产业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与行政密切合作,在维护全国人民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教育事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和培养“四有”教职工队伍,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关键词: 教育工会 工会工作

内容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里面一个特殊的产业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与行政密切合作,在维护全国人民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教育事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和培养“四有”教职工队伍,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教育工会沿革
  1950年初,莒南县文教科长郑维民和诸葛云卿、王文实开始筹建教师联合会。2月,全县教师集会,会上正式成立莒南县教师联合会。10月15日全县教师在良店开会,成立莒南县教育工会,原教师联合会会员为当然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县教育工会委员会,其中常务委员20人,设正副主席各1人。由大店区宣文岭小学教师范祝宜设计了齿轮、麦穗、五角星和课本构成的“山东省莒南县教育工会会徽”。
  1951年1月4日,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20人(郑维民、王文实、郑世让、魏兆营、林庆凤、孙文三、邹玉琦、刘契秋、李效端、刘永吉、诸葛云卿、王子平、化文戈、邢继勋、鲁金坡、孙桂萱、王世儒、赵松涛、宋振潜、刘庆斋)组成的莒南县教育工会委员会,县文教科长郑维民兼任工会主席。全县时辖10个区,建立10个基层委员会。时有会员358人,会员人数约占教职工总数的85%。
  1952年10月,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40人,选举产生由17人组成的县教育工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县文教科副科长滕中元兼任工会主席。同年,县教育工会增设“经费审查管理”、“文化教育”、“劳动保护”三个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教育工会组织。从这年起,改用全国统一会徽。
  1953年6月,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县教育工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仍由滕中元兼任工会主席。同年,全县13个区建立13个基层委员会,有12个基层委员会成立财务委员会、互助储金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当时,全县有学区工会小组100个,会员71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0%;县教育工会有专职干部1人, 基层工会干部84人。
  1954年2月24日至27日,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42人,选举产生由17人组成的县教育工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滕中元兼任工会主席,沈玉坤、刘永吉任副主席,常委7人组成。经费审査委员会3人组成,李跃升任主任。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必须上解”的指示精神,莒南县教育工会设立“上解专区工会办事处会费集中户"、“上解专区工会办事处经费集中户”和“上解专区工会办事处劳动保险金集中户"三个户头。自此,县教育工会始行财务决算制度。
  1955年,莒南县教育工会逐步建立健全工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着手对全县基层委员会成员进行集训,对全县基层储金会进行整顿,统一换发储金会会员证。
  1956年2月21日至25日,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了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55人,选举产生了莒南县教育工会第五届委员会,滕中元仍兼任工会主席,沈玉坤任副主席,常委由7人组成。9月1日中共莒南县委决定成立莒南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9月26日至28日莒南县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召开全县工会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出席单位:教育科、县社、粮食局、食品公司、银行、商业局、农业科、拖拉机站),会上选举王洛宪(莒南一中)、王岚(纺织品厂)二人为莒南县出席山东省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同年秋,教工招待所成立,由工会副主席沈玉坤具体负责,吴学轩任会计。
  1957年,由于整风反右扩大化错误的影响,教育工会遭受重大挫折,工会活动暂时停止。至1958年冬,教工招待所合并到县府招待所,沈玉坤调到石莲子公社任中心小学校长。
  1959年10月1日,莒南县教育工会恢复活动,对基层组织重新进行了整顿,县教育工会也作了调整,时年登任工会副主席。12月7日县总工会筹委会、宣传部、教育局、工业局在团林召开了“职工教育现场会”。
  196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莒南县总工会成立,县教育工会合并到县总工会统一办公,不再设独立的办事机构,教育基层工会由县总工会统一领导。
  1964年莒南县教育工会恢复,文教局副局长滕中元兼任工会主席,李兴瑞任工会副主席。至1965年,全县有基层工会组织26个,教职工中的会员发展到1530人,占公办教职工总数的96%。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停止活动。
  1979年4月,莒南县教育工会恢复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配备领导班子,研究贯彻新时期教育工会的基本方针。县教育工会由明宝祥任专职主席,邢洪敏任干事。全县建立37个基层委员会,其中小学16个,中学18个,师范、“五七”大学、教育局各一个。全县建立222个工会小组,会员1778人(“文化大革命”前老会员896人重新登记,又发展新会员882人)。
  1981年,赵培智任莒南县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1984年,机构改革期间,全县由16个公社划为25个乡(镇),教育工会发展到48个
  基层委员会(增加9个新乡(镇)、农技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专等基层委员会)配备基层教育工会主席及副主席65人,其中专职工会干部30人。工会小组发展到305个,会员2679人。
  1985年3月王厚田任莒南县教育工会主席。1986年邢洪敏任县教育工会副主席, 董作行任干事。
  1988年为了适应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教育工会组织作相应调整,各乡(镇)设立乡(镇)基层委员会,中心小学和中心初中分别设立分会,分会由乡(镇)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工会活动经费由乡(镇)基层委员会统一收交使用。全县25个乡(镇),16处县管中小学和教育局机关,共设42个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267人,工会小组发展到355个,会员3872人。
  1989年12月9日至11日,莒南县教育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50名,特邀代表12名。大会审议并通过莒南县教育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莒南县教育工会财务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教育工会莒南县第六届委员会;交流县教育工会工作经验。大会民主选举莒南县教育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主席:邢洪敏;副主席:董作行;常务委员:王泗清、王英行、朱崇美、刘维博、邢洪敏、李淑成、赵兰江、鲁绪粉、董作行。
  1990年,全县教育工会基层委员会发展到42个,基层委员会分会50个,工会小组355个,会员3917人。因干部管理制度改革,1993年邢洪敏改任莒南教委调研员,1995年6月,李永津任工会主席,1996年王秀忠任工会副主席。
  至1997年,全县教育工会基层委员会37个,基层委员会分会50个,工会小组367个,会员7932人。教育工会活动
  教育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同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1950年莒南县教师联合会(教育工会前身)初建,便积极协助教育行政,发展壮大教师队伍,并筹建教师合作社。
  1951年,莒南县教育工会组织发动会员学习中国教育工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大力宣传普及工会的有关知识,同时,积极开展对工农干部、职工的文化补习活动。县教育工会还响应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号召,积极参加恢复经济、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偷窃国家经济情报)、“肃反”、(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等宣传活动,对会员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同时,发动会员为抗美援朝捐款。
  1952年,莒南县教育工会响应政府号召,为支持抗美援朝战争,加快国民经济的恢复,普遍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年,各区由工会牵头成立教师星期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文化、业务,提高了教师的文化程度和业务水平。是年,教职工工资调整,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做好会员思想工作,合理地解决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问题。
  1953年7~9月份,由县教育工会发起,在教职工中开展以“促进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迎接国家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劳动竞赛运动。
  1954年9月,莒南县教育工会召开以“加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加强小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县教师代表大会,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300多人。是年,县教育工会认真组织会员学习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吴玉章为庆祝“五一”劳动节,发给全国教育工作者的一封公开信,要求全体教育工作者以身作则,克服轻视劳动和劳动人民的错误思想。
  1955年莒南县教育工会发动全县教职工开展文化补课和政治学习活动,要求小学教师逐步达到初中文化程度。县教育工会利用秋假,举行教学示范观摩课,举办经验交流座谈会。是年,县教育工会还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等重要文件。
  1956年莒南县教育工会号召会员努力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使教育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而奋斗。教育工会协助学校行政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和中小学学生守则。冬季,组织会员学习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吴玉章在中国教育工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题为《充分动员和发挥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的力量,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报告,动员号召全体会员向文化进军,向科学进军。
  1957年莒南县教育工会发动会员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同时组织教职工自觉参加全国开展的整风运动,学习区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但是,至1958年春,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 工会活动受到严重冲击。此后,工会活动处于停滞状态。
  1959~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教育系统基层工会组织,特别是储金会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将仅有的一点互助金用到“刀刃上”,帮助教职工在战胜灾荒克服困难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期间,县总工会先后在团林、十字路等地召开职工教育现场会、教育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教学经验交流会,同时选举文瞳公社业余教育委员会主任周其章、相邸公社小学教师滕尊、莒南二中(今临沐一中)教师马玉升、路镇小学教师孙家喜出席山东省文教、卫生、体育和新闻战线群英会。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关于“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光辉题词发表后,在县总工会的带领下,教育战线各基层工会发动全体会员组织广大少年儿童认真学习雷锋的事迹,走雷锋走过的道路,创雷锋创过的业绩。在学雷锋活动中,会员做无名英雄,自觉给家里遭受灾害的同志寄钱,抽空修理学生的桌凳,拾金不昧,给学生缝补衣服、理发、补课等,据不完全统计有4300多人次。同年11月20日,团林公社教育基层工会还向全县各基层工会发出“增产节约,勤俭持家”的倡议书。
  1964年县教育工会机构恢复。由于三年经济困难,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思想出现不同程度的涣散。县教育工会从实际出发,在全县推广壮岗公社基层教育工会“认真整顿组织,全面开展工会工作”的经验。此后,至1965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县教育工会主要组织工会会员和职工学习毛主席著作,经常总结推广会员学习经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工会停止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莒南县教育工会于1979年4月恢复工作。县教育工会带领广大会员学习全国教育工会委员会文件,研究会议确定的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任务;积极协助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鼓励会员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业务,尽可能关心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当时,在煤炭、化肥等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各乡(镇)基层工会想方设法为教职工采购烧煤、化肥、农药,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同时,对职工食堂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提高服务质量。
  1980年,县教育工会制定为男48岁、女45岁以上的教职工配备老花眼镜的制度。
  1981年1月,为在教育战线辛勤耕耘30年以上的73名教师、25年以上的411名教师颁发纪念章。同年,中共中央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试点汇报座谈会的精神,下达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24号文件,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1982年,县内首先在莒南四中试点,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5月,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县教育工会举办首届教职工象棋赛。此后,乒乓球赛、环城赛跑、小型文艺表演、书法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都举行1〜2次。同年,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在全国教育工作者中大力提倡开展“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莒南县教育工会积极响应,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在会员中扎扎实实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增强使命感。
  1983年为把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确定下来,制订《莒南县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条例中强调:①做好教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提高他们当家做主的积极性、自觉性。②大力支持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抓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③维护教职工和教代会代表的合法权利,同一切破坏民主生活,侵犯、压制教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为进行斗争。同年12月10日在坊前乡召开教代会现场会。会后,各基层工会分别制订《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师德规范》、《教师守则》、《职工行为规则》、《合格教师条件》等项规章制度。全县基层教代会制度日臻完善,形成制度化。另外,县教育工会对基层工会干部每年进行1〜2次培训,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
  1984年3月,莒南县教育工会对过去三年“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了总结,表扬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号召全县会员和教职工进一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县教育工会在发动会员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宣传尊师重教,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殴打、侮辱教师的事件,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是年,板泉公社一位教师被大队代销员殴打,县教育工会配合县公安局、县法院、教育局及板泉公社党委组成联合调査组,经过调查作出决定,使打人者受到应有的处分,维护了教师的尊严。同年,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国基层工会普遍进行一次整顿,逐步把基层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并具体制订“职工之家”的六条标准。莒南县教育工会遵照这一指示精神,首先对全县48个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整顿,并制订《莒南县教育工会关于验收教工之家的细则》。
  1985年7月,县教育工会组织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参观坪上和相邸两乡的教工之家和38名教工之友事迹展览。自1985年起,县教育工会还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的教育活动。同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实行教代会制度进一步作出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县、乡、校各级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根据这个精神,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及校长的参谋和助手,一起共商办学大计。经过努力工作,使县、乡两级政府先后落实代表们的提案2500余条,促进了全县教育改革的进程。
  1986年4月,中宣部、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198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莒南县教育工会积极协同教育行政开展庆祝教师节和慰问教师的活动,并号召基层工会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经验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实实在在地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据统计,自1986-1988年,教育工会为教职工购煤4800多吨、化肥1250吨,柴油、农药各若干,并帮助偏僻乡村学校的教师解决少量的菜园地,还帮助部分教师解决住房难、就医难、大龄青年婚姻难、子女就业和入托难等实际问题。
  1987年,县教育工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要求会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模范的遵纪守法,执行政策,公正廉洁,为人师表”,把自1985年以来开展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同年,各基层工会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104名、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427名农村教师进行扶贫。共筹集扶贫资金88200元(银行贷款35500元,借款37400元,储金会款15300元),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县教育工会和各基层工会,层层制订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的服务性项目,为发展我县教育事业,支援教育改革做出应有贡献。同年,县教育工会先后组织全县规模的教职工篮球赛、教职工书画展,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县总工会领导的好评,也深得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1988年,各乡(镇)基层工会召开“教书育人演讲会"或“教书育人座谈会”。5~6月份,县教育工会召开“教书育人演讲会8月,选派县实验一小教师吴学兰参加地区教育工会举办的“教书育人演讲会",并获得三等奖。同年,参加省工会干部管理学院培训学习8人(每期20〜30天),参加县总工会代省举办的工会干部达标培训30人,提高了他们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同年,由县教育工会扶持兴办和各基层工会自己兴办的服务性项目有:小工厂10个,自行车维修组8个,缝纫部8个,小卖部36个,小书店4个,药店1个,棒针班3个,美术培训班15个,养殖专业户36户。
  1989年4月,莒南县教育工会经过民主推荐,选派邢洪敏、鲁绪粉两人代表莒南县教育工会出席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同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见报后,县教育局和教育工会联合下发文件,摘要转发通知精神,号召各基层工会组织全体会员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教育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1990年莒南县教育工会组织开展教书育人“十佳教师”的评选活动。经过深入发动层层评选,全县评出王立华、朱少华、孙安茂、李德全、时少彪、王洛伟、张连文、刘兴西、纪庆芬、翟文忠10人为十佳教师,并进行表彰。同年,莒南县教育工会举行全县教职工第三届象棋比赛。重新修订《莒南县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大会试行条例》,并下发全县中小学。
  从1980〜1990年的10年间,莒南县教育工会共组织七次暑期休养活动,参加活动的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在基层教育工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老会员151人次。先后到过北京、北戴河、秦皇岛、庐山、杭州、南京、上海、青岛、泰山、曲阜、石臼等地参观游览,并借机拜访教育界名人,交流教学经验,使参加活动的人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增强了爱国情感,受益非浅。
  199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下发,莒南县教育工会组织全县教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积极贯彻条例精神,逐条落实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992年,首先对1991年工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授予14个基层工会委员会(朱芦、坪上、筵宾、扁山、洙边、刘庄、大店、涝坡、柳沟、莒南一中、二中、四中、七中)以“先进教工之家”的荣誉称号,授予14名教育工作者(李淑成、刘维博、鲁绪粉、朱崇美、郭相才、唐淑香、史思源、李永苓、王子新、徐恒景、王泗清、刘清海、庞德孝、张传本)以“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3名女同志(孙翠琴、唐淑梅、阎振花)以“先进女工干部”称号。4月在扁山乡召开教代会现场会,出席会议的有各乡(镇)教委主任、基层工会负责人、中小学校长。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学管理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1993〜1994年,教育工会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教代会和学校职工大会制度,切实落实教代会职权。正确处理好党、政、工、教代会间的关系,确保山东省教育工会制订的《条例》各项条目的实施。同年,召开“办好教育为人民,我为教育做贡献”事迹报告会,莒南一中张西华、涝坡中心小学翟树林、路镇白龙联中庄会英、官坊中心小学林学祥等10位同志获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1995〜1997年,教育工会在坚持“两会”(教代会、职工大会)制度的同时,认真组织全县教职工学习“三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组织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文件等。为了活跃职工生活,培养职工参与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陶冶职工情操,县教育工会还先后举办篮球、乒乓球比赛,卡拉OK大赛,职工书法绘画展和菊展等活动,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
  1991年以来,县教育工会先后组织七次暑假休养活动,参加活动的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195人,先后到北京、西安、黄山、南京、上海、华山、延安等地参观游览,学习各地教育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文化大革命”前,莒南县受到上级工会组织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料毁坏, 数字不详。这里只记录近些年来的情况:
  1986年坪上镇工会主席鲁绪粉同志,被评为山东省工会先进工作者,受到省总工会的表彰,并获得荣誉证书。
  1987年相邸乡工会主席张同年同志评为山东省工会积极分子,受到省总工会的表彰,并获得荣誉证书。
  1988年相沟乡教育工会由临沂地区教育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的称号,乡教育工会主席孙家乾同志受到地区教育工会办事处的表彰,并获得荣誉证书。同年,莒南一中教师王长发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和临沂地区劳动模范的称号。
  1989年文疃中学教师陈际英同志荣获临沂地区职工劳动模范的称号,并由地委行署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1990年莒南县教育工会被评为山东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十字路镇教育工会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基层工会,均受到山东省教育工会的表彰和奖励。同年,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李连业同志被评为山东省特邀工会积极分子;县教育工会副主席董作行同志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十字镇教育工会主席李淑成同志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会工作者;莒南一中教育工会、朱芦乡教育工会、壮岗乡教育工会被评为临沂地区教育工会先进单位。莒南一中工会副主席朱崇美同志、朱芦乡教育工会主席刘维博同志、壮岗镇教育工会主席张福堂同志被评为临沂地区教育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大店镇教育工会主席刘清海同志、团林乡工会主席王英行同志被评为临沂地区教育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992年朱芦乡教育工会被地区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称号。
  1993年莒南县教育工会被评为山东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董作行同志荣获山东省 “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5年李孟毅、吉立启荣获县级劳动模范称号。
  1996年莒南县教委工会主席李永津同志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莒南一中、城关一中、十字路镇
  三个基层委员会被评为市级工会先进单位。
  另外,莒南县教育工会自1979-1997年,每年都由县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受到多次表彰和奖励。
  莒南县教育工会历届负责人一览表
  表15—5续表
  莒南县教育工会基层工会主席沿革一览表
  表15—6续表1续表2续表3续表4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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